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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宝山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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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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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0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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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宝府办〔2005〕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和教育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全国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教基[2005]1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2005]11号)、《关于加强学生早锻炼等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沪教委青〔2005〕18号)等要求,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维护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程
  (一)进一步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中小学安全工作作为政府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摆上应有的重要位置,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抓紧抓实抓好。区综治、公安、交通、消防、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要与区教育局积极配合,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安全监管。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必须明确学校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校(园)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将安全责任逐条细化,落实到每一个教职员工。区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安全保卫、卫生保健等各项制度,使学校管理走上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并与校(园)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区综治、公安、交通、消防、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发挥好综合协调、监管作用,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对中小学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时,要把中小学安全列入检查范围;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重大问题,要积极协调,主动反映,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区教育局要有预案工作的总体要求,各校(园)要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预案。区综治、公安、交通、消防、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应急管理的总体框架内,提出制定中小幼学校紧急事件应急预案的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并将学校预案纳入当地应急预案。
  二、落实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健康
  区教育局、各中小幼学校要从有关学校安全事故中充分吸取教训,认清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现状,清醒地看到各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狠抓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一)把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放到突出位置。要加强对学生出操集合、放学疏散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保持楼道畅通,保证楼梯、扶手的安全。要根据学校实际,明确学生行走路线,指派专人在学生集中和疏散的部位值班指导,明确责任人,明确责任追究,强化学生行为规范,严防楼梯间拥挤踩塌等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早锻炼等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各校(园)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在校外人车混杂的交通干道上开展各种形式的体锻活动。同时,对校内体育活动设施和设备器材进行检测,该维修的要及时维修,该更换的要坚决更换,坚决杜绝各类体育活动伤害事故的隐患。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告知学生家长有关注意事项,同时,安排相关教师带队,全面负责学生安全。区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配合,抓好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的管理教育,深化道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治理危险路段,坚决查处超限和超速、疲劳驾驶、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等违章行为,为中小幼学校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各校(园)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定要符合有关要求,保持良好状况。
  (三)认真做好预防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区教育局和区卫生局要对禽流感疫情严峻性及对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紧迫性有足够的认识,尽快对学校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工作进行部署,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各校(园)要通过各种形式让师生了解禽流感和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认真执行晨检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规范购货渠道,严把食品关,加强重点场所的消毒、通风等制度。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安全的宣教和演练。各校(园)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拿出一定的课时使安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实行安全宣教日制度,教会学生突发事件下自护、自救、防灾、逃生、报警等安全防范的基本技能。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保证在发生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下,师生能够按照预定方案迅速撤离或展开自救,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以及校(园)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三、开展普查,狠抓薄弱环节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年底前,各校(园)要认真对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安全工作管理、建章立制、人防物防技防、教育设施、预案机制、宣教和演练等方面工作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留死角,切实消除隐患。区教育局要组织各校(园)开展互查,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并会同区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开展抽查,对抽查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保证学生有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具体检查时间节点如下:
  (一)各校(园)于12月上旬完成安全工作自查。
  (二)12月12日—12月16日开展校(园)间互查。
  (三)12月底前区教育局会同区有关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开展抽查。

主题词:安全 学校 加强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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