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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宜昌市泰源运输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储存场所内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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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6〕执法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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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名称(姓名) |
宜昌市泰源运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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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420500MA492HJM0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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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黄小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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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26年07月09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赴李宝北路68号宜昌市泰源运输有限公司执法检查,经查,该单位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储存场所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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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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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对宜昌市泰源运输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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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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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9月14日 |
办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60918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9-18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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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6-09-1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9-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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