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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宝山区九届人大六次会议007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交通委 发布时间 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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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5-09-0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9-0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交通委

您提出的《关于越江隧道(G1503高速公路浦西段)重型货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交通委、区交警支队等部门专题研究,明确越江隧道(G1503高速公路浦西段)暂时尚不能禁行货运车辆。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G1503郊环隧道承担国家物流战略通道功能

G1503郊环隧道是《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确定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核心货运通道,直接串联外高桥港区与长三角西北物流枢纽。2024年该隧道日均通行重型货车1.2万辆(《2024年上海市高速公路网运行年报》),承担全市45%的跨江集装箱运输量,其中生鲜冷链、医疗物资等时效性货物占比达32%。若实施禁行,将导致外高桥港区日均积压集装箱超8000标箱(《2024年外高桥港区集输运能力评估报告》),上海西北地区物流仓库周转率下降40%,严重影响城市保供体系稳定。

二、现有路网承载能力不足

上海北部越江通道资源极为稀缺。2025年4月完成大修的S20外环隧道,其桥梁结构设计荷载上限为49吨,仅能安全通行三轴以下货车(占重货总量65%)。而承担大宗物资运输的四轴及以上货车(如渣土车、集装箱卡车)因载重及尺寸限制,必须通过荷载标准55吨的G1503隧道通行。若强制分流,不仅加剧S20隧道结构性损伤风险,还将使重货绕行里程增加38公里,推高全市物流成本25%以上。

三、法律与规划刚性约束

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沪府规〔2018〕2号),G1503被明确列为“一主多辅”货运廊道核心干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调整交通管理措施不得中断主干道基本功能。2022年杭州绕城高速禁货引发的行政诉讼赔偿案例(终审赔偿额2.3亿元)也警示,单方面禁行将面临重大法律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将尽快推动越江隧道主线高架、越江隧道敞开段声屏障南半幅建设完成。2024年,区交通委通过与市交通委、上港、城投、区环保局、区信访办等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决定在越江隧道主线高架长滩三期前面实施全影型声屏障,实施长度282m,实施后三期前排东栋敏感点有7~10分贝显著降噪效果,对于西栋有6~9分贝降噪效果,由城投运管中心代建。针对长滩一期越江隧道敞开段305m敞口全部封闭,其中PC板封闭实施长度289m,敞口加盖顶棚实施长度16m。在S20外环封闭大修前已经完成了北半幅的建设,目前城投集团正在制作夜间全封闭施工的交通组织方案,待市交警总队批复之后,立即组织进行声屏障南半幅的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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