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关于加强宝山区新建园区及商务楼宇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的通告》(工信部联通信函〔2020〕211号)精神,根据市通信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本市建筑物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沪通信管发〔2024〕2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宝山区新建园区及商务楼宇通信配套设施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本次《实施方案》明确的投资界面是什么?
新建园区及商务楼宇应严格遵守相关工程界面划分的规定投资建设,建设单位应将园区及商务楼宇的通信配套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所需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不得由第三方公司对规划红线内的通信配套设施进行投资建设。
三、本次《实施方案》明确的非排他协议要求是什么?
建成后的通信配套设施应满足各基础电信企业网络资源接入需求,并向各基础电信企业平等开放,不得签订或达成任何形式的排他性质协议或约定,不得限制用户自主选择。
四、本次《实施方案》明确的技术标准是什么?
新建园区及商务楼宇通信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按照国家《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技术标准》(GB51433)、《建筑物移动通信配套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51456)及本市《公共建筑通信配套设施设计标准》(DG/TJ08-2047)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五、本次《实施方案》明确的流程规范涉及哪几个阶段?
明确了在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出让、设计方案审核、施工和综合竣工验收四个阶段中的详细工作流程。
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土地出让环节中,区土地储备中心牵头发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征询单。区数据局会同区通管办出具土地出让的信息化部门意见。区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区数据局反馈的征询信息,将园区及商务楼宇通信配套设施相关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及建设条件。
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核阶段,区数据局会同区统通管办,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新建园区及商务楼宇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及验收标准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设计文件经审核通过后,新建园区及商务楼宇项目方可流转至下一阶段。
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区通管办组织属地各基础电信企业,与建设单位协商确认设计文件中通信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方案。建设单位按照联合确认的方案建设通信配套设施,所需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在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竣工验收阶段,区数据局牵头组织验收工作,区通管办联合区基础电信企业、建设单位等相关主体共同开展现场联合确认。确认合格的,由区通管办出具通信配套联合确认意见书,通知区基础电信企业做好接入资源和开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