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民防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民防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国动办 发布时间 2023-01-30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3-01-3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01-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动办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秉持着优质公开的理念,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作用、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推宝山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动公开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突出重点领域、规范公开程序,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相关政策、规定、动态及时主动公开,主要依托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宝山区民防防灾减灾专题网发布公开信息,及时公开了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信息等信息;在一网通办平台规范公开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以及程序,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集中公开,全年公开各类信息61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及时、安全、有序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我办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完善行政争议的应对机制,健全完善申请件从受理、登记、办理、审核、回复、归档等全流程工作环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职责分工,由主要领导把关信息公开工作,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严格信息审查,制定审查程序和责任制度,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进行明确规定,由信息承办部门提交上网信息审查表,经部门领导、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再由秘书财务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执行部门发布公开。我办不断完善保密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宝山区政府网站为主平台开展信息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在宝山区民防防灾减灾专题网提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服务,对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更新解读,同时通过市网站、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区政务公开平台、一网通办平台等渠道不断拓展公开范围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办不断优化本机关各科室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建章立制、人员培训、年度考核等措施,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积极调动各科工作的积极性。对于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积极研究解决,强化激励和问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立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总体运行状况良好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内容待进一步拓展;是信息发布公开的渠道和内容还需不断深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信息公开的意识;结合民防工作实际,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拓宽发布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挖掘信息资源,拓展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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