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龙兴 储存、散发非法出版物_行政处罚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朱龙兴 储存、散发非法出版物

信息来源: 区文化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1-07-15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体       裁: 决定
  • 发布日期: 2021-07-1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7-1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文化执法大队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行政执法主体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文号(决定书)
2120210041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朱龙兴
处罚日期 2021.7.14
处罚事由 储存、散发非法出版物
处罚依据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种类 罚款;没收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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