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碧君、李邱杰: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30日作出《强制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决定书》(文号:沪(宝)府强拆在建决字﹝2025﹞第020022号),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你们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本机关内领取该文书,否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吴淞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3日
联系人:鲍华
地址:宝山区淞宝路595号 联系电话:362158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