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六年四月三日) 宝府办〔2006〕21号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在各有关方面的支持下,本区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在抗击各种灾害中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进入“十一五”,宝山农业将步入全面提升和发展的新阶段。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是农业发展的新要求,是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的重要保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农业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5〕54号)精神和近期韩正同志对安信农业保险公司作出的“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笃守诚信的服务理念,将基本保险、补充保险、商业保险相结合,探索农业保险新机制,拓展农业保险新领域,努力走在全国农业保险工作的前列”的批示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区农业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主题词:农业 保险 工作意见 通知 |
办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推进本区农业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6-04-03
【字号
大
中
小】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6-04-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