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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杨行镇杨泰公寓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并更名为梅林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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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7-03-2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宝府〔2007〕17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7〕2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杨行镇杨泰公寓居民委员会调整管辖范围并更名为梅林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起杨盛河,南起杨鑫路,西至北上海广场,北至桃园港。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梅林路666弄28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调整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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