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使用通河一村、通河二村售后公房净房款的批复_街镇园区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同意使用通河一村、通河二村售后公房净房款的批复

信息来源: 张庙街道 发布时间 2024-12-06
【字号
  • 所属类目: 街镇园区文件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24-12-06
  • 发文字号: 宝张街〔2024〕20号
  • 发文日期: 2024-12-0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张庙街道

上海宝山商业网点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通河一村、通河二村售后公房净房款使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使用售后公房净房款贰拾万元整(200000元)用于支付2019年通河一村67号,通河二村122156号住宅修缮项目业主匹配资金。

接批复后,请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张庙街道办事处

2024126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