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宝山区水利规划(2021—2035)〉的请示》(宝水建管〔2023〕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宝山区水利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水利规划》),请自行印发各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要进一步发挥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系统治理。严格按照《水利规划》控制水面率。合理调配好河道、泵闸等水利工程,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形成24条骨干河道(其中11条主干河道,13条次干河道)、259条一级支河及109条二级支河组成的规划河网布局。
要按照《水利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以及行业审核意见,与区域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水利规划》中河网、泵闸等工程的用地范围。细化河道生态空间、滨水空间、文化风貌空间的管控要素,逐步打造生态河湖空间样板。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