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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1-11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1-1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12-2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财政局
宝山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部门 序号 收费标准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批准文号 备注
  1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1)申嘉湖高速公路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沪财预[2008]30号
沪交财[2019]1158号
沪交财[2019]1159号
沪交财[2019]1178号
沪交财[2020]39号
沪交财[2021]846号
(2)嘉金高速公路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沪财预[2008]30号
沪交财[2019]1158号
沪交财[2019]1159号
沪交财[2019]1178号
沪交财[2020]39号
(3)沪常高速公路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沪财预[2011]43号
沪交财[2019]1158号
沪交财[2019]1159号
沪交财[2019]1178号
沪交财[2020]39号
(4)崇启通道(上海段)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沪财预[2011]143号
沪交财[2019]1158号
沪交财[2019]1159号
沪交财[2019]1178号
沪交财[2020]39号
2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挖掘修复费:见文件(具体按《上海市市政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第八册)[SHA1-41(08)-2018]<城市道路掘路修复工程>》)
临时占道费:市区甲等2元/平方米·天;乙等1元/平方米·天;郊区一级1元/平方米·天;二级0.5元/平方米·天
缴入地方国库 建城[1993]410号
财办税[2020]13号
沪价涉[1992]232号 对经批准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免征临时占道费
沪价费[1995]195号
沪价费[2018]8号
沪财税[2020]32号
3 道路运输管理证照工本费(限丢失、损坏补办)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8元/本
道路运输证12元/套
省际班车客运铝质标志110元/块
省际道路客运标志8元/张              
缴入地方国库 国务院令第406号
市人大公告1996年第40号                 
沪价行[1999]72号
沪价费[2006]31号
沪财预[2014]155号
4 机动车道路停车费收费 重点区域白天首小时内15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10元;夜间10元/次。内环线以内其他区域白天首小时内10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6元;夜间8元/次。内、外环线间(含外环线外城镇)白天首小时内7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4元;夜间5元/次 缴入地方国库 市政府令2012年第85号 沪财预[2005]14号
沪交停[2005]621
沪财预[2012]153号
5 港口岸线使用费 (1)内河港口岸线:2元/米.半年;
(2)沿海港口岸线:按码头前沿水深2米以下3元/米·季;2米以上至5米以下10元/米·季;5米以上至8米以下30元/米·季;8米以上90元/米·季
缴入地方国库
《上海港口条例》
市政府令1997年第53号
沪价费[2003]15号
沪价费[2005]11号
沪财税[2020]39号
6 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 高等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损坏赔偿标准为180/平方米,详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公路法》 沪价费[2005]27号                     
沪财预[2013]144号
7 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 见文件(按市政工程养护维修定额) 缴入地方国库 市人大公告1994年第11 沪价涉[1992]232号
经济信息 8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费[1998]218 沪财预[2002]100号
发改价格[2003]2300 沪价费[2006]3号
发改价格[2005]2812 沪价费[2018]2号
发改价格[2018]601 沪发改价调[2019]3号
发改价格[2019]914    沪财税[2019]31号
       9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近海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拖网)基数1500/+15/马力,详见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452 沪价涉[1990]358号
沪价涉[1993]第237号
沪价行[1995]221号
沪财预[2002]126号
沪财预[2006]84号
      10 废弃物海洋倾倒费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8]1927 沪财预[2006]62号
11 水资源费 (1)地下水征收标准:0.20元/立方米;(2)地表水:自建设施及其他取水:0.1元/立方米;公共供水取水:0.1元/立方米;火力发电企业取水:直流式冷却按取水量1%征收,标准为0.1元/立方米,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按发电量征收,每千瓦时0.15厘;循环式冷却用水,已安装计量设施的按实际补充新鲜水量征收,每立方米0.05元,未安装计量设施的,由水务管理部门核定水量征收,标准同上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8]79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市政府令2013年第11号
水资源[2018] 60号          
沪财预[2008]113号  
沪价管[2013]24号
沪发改价管[2020]39
12 污水处理费 市属区域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2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2.97元/立方米。
缴入地方国库 国务院令第641号
财税[2014]151号
沪财预[2016]25号

①实际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每立方米用水量×0.9
②区属区域征收标准由各区有关部门制订公布。
沪财税[2021]10号
沪发改价管[2021]60号
13 滩涂有偿使用费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2010917日修订) 沪府办规[2018]4号
14 深井水水费 (1)公共供水企业深井水费标准为0.45元/立方米;
(2)直接取水用户:公共供水管网到达区域,深井水费4元/立方米,未到达区域深井水费2元/立方米;
(3)饮料生产企业:已领取取水许可证、但未领取采矿许可证的,深井水费6.2元/立方米,已领取取水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按直接取水用户价格执行
缴入地方国库 市政府令1997年第53号 沪价公[2005]25号
沪发改价公[2008]011号
沪水务[2008]750号 
15 水土保持补偿费 (1)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1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
(2)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0.3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一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3)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照每立方米0.3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财综[2014]8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财税[2020]58号
沪财税[2020]43号
沪财税[2021]33号    
规划和自然资源 16 不动产登记收费
(1)不动产登记费 住宅类:80/件,非住宅类:550/件,详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财税[2016]79
发改价格规
[2016]2559
财税
[2019]45
沪价督[2016]8号
沪财税[2019]22号
(2)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10元/本 缴入地方国库 财税[2016]79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沪价督[2016]8号

沪财税[2019]22号
17 耕地开垦费 120元/平方米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 沪发改价督[2015]8号
沪发改价督[2018]4号
18 土地复垦费 破坏耕地15/平方米
破坏非耕农用地
7.5/平方米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 沪价商[2001]53                          
19 土地闲置费 按照出让土地价款或者划拨土地取得价款的20%,详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
财税[2021]8
沪府办[2010]35号
沪财税[2021]21号
20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 每平方公里每年100元,500元,1000元,详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国务院令第240241
财综
[2017]35
沪财综[1998]35号                                  
沪财城[2000]2号
沪财税[2017]94号
21 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 0.50-170/平方米.年,详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财企[2008]293
财税
[2018]16
市政府令2018年第7
沪府[1995]38号
沪财税[2018]40号
22 土地收益金 实际购房款的1%,详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沪府发[1999]44 沪房地资金[2003]339号
绿化市容 23 户外广告公共阵地使用费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市政府令2010年第56 沪财预[2007]55号
24 临时使用绿地补偿费 1-3/平方米. 缴入地方国库 市人大公告2007年第73 沪价费[2006]27号
25 绿化补建费 (1)建设项目容积率在1.8以内(1.8)的:一类地区10000/平方米;二类地区9000/平方米;三类地区8000/平方米;四类地区6000/平方米;五类地区5000/平方米;六类地区3000/平方米;七类地区2000/平方米
 (2)
容积率超过1.8的,按下列公式计算:绿化补建费=所处地段基价+(实际容积率—1.8)×所处地段基价×50%
缴入地方国库 市人大公告2007年第73 沪价费[2007]13号
26 绿地易地补偿费 一类地区8500/平方米;二类地区7600/平方米;三类地区6800/平方米;四类地区5100/平方米;五类地区4200/平方米;六类地区2500/平方米;七类地区1700/平方米 缴入地方国库 市人大公告2007年第73 沪价费[2007]13号
27 绿化补偿费 季节内胸径6cm以下常绿乔木280/棵,详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市人大公告2007年第73 沪价费[2006]27号
       28 民防工程建设费 60元/平方米 缴入地方国库 中发[2001]9号
计价格[2000]474号
市政府令2010年第52号
财税[2020]58号
沪价房[1996]179号 
沪财税〔2020〕43 号
  29 幼、托保育教育费
(1)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全日制一级园225/月、二级园175/月、三级园125/月、市级示范园700/月;寄宿制一级园390/月、二级园340/月、三级园290/月、市级示范园800/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1]3207             
沪发改价费[2015]5
沪价费[2012]009
(2)托儿所管理费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沪价行[2000]187                   沪价行[2000]187号
沪价费[2004]43  沪价费[2004]43号 
(3)外籍儿童就读费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沪发改价费[2015]5 沪价行[2000]187号
沪价费[2004]43号
沪价费[2012]009号
30 义务制教育阶段外籍儿童就读费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沪教委财[2007]8 沪教委财[2007]8号
31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1)普通高中学费 一般高中900/学期,区县重点1200/学期,市重点1500/学期,高级寄宿制2000/学期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 沪价行[2000]119                                
(2)外籍学生就读费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沪教委财[2007]8 沪教委财[2007]8号
(3)普通高中住宿费 一类条件360/学期,二类270/学期,三类180/学期;空调加收200元、供热水加收40/学期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 沪教委财[2008]5
32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1)一般学校学费(含综合高中) 一般专业1100元/学期,特殊专业1300元/学期,艺术类专业2300元/学期;技校普通专业1100元/学期,技校复合专业1300元/学期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 沪价行[1997]173
沪价费[2003]20
(2)国家级重点学校学费(含综合高中) 一般专业1500元/学期,特殊专业2000元/学期,艺术类专业4000元/学期;技校普通专业1500元/学期,技校复合专业2000元/学期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 沪价费[2002]34 
沪价费[2002]50 
(3)成人教育学费 一般专业300-900/学期,艺术类专业及特殊专业900-1500/学期,高中23/课时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 沪价行[2000]180
(4)职业高中学费 1200/学期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 沪教委财[2004]63
(5)外籍学生就读费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沪教委财[2007]8 沪教委财[2007]8号
(6)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一类条件360元/学期,二类270元/学期,三类180元/学期;空调加收200元、供热水加收40元/学期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 沪教委财[1998]11号
沪价费[2003]20    
33 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费 本科生:一般专业和师范院校5000/学年,特殊(热门)专业6500/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学年;
研究生及自费来华留学生学费见文件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价费字[1992]367
教外来[1998]7
教财[2006]2
发改价格[2013]887
国办发
[2018]82
沪府办发
[2019]17
沪价行[2000]120号            
沪价费[2013]15号
沪教委财[2021]3号
(2)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费 7500元/学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涉农专业2500元/学年)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价费字[1992]367号
教外来[1998]7号
教财[2006]2号
沪价行[2000]120号
沪教委财[2011]11
(3)成人高等教育学费 一般专业800-1600/学期,艺术类及特殊专业1500-2400/学期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2]42 沪价行[2000]180
(4)中外合作办学学费 上海交通大学密西根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本科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75000元,其他详见相关文件。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
教外综
[2006]5
沪价费
[2006]17
沪发改规范
[2018]2
沪教委财[2005]34号
沪价费[2006]17号
沪教委财[2011]26号
沪教委财[2013]94号
沪价费[2018]7号
沪发改价调[2021]25号
(5)示范性软件学院学费 本科及第二学士最高400/学分,工程硕士最高1000/学分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计价格[2002]665                      发改价格[2005]2528 发改价格[2005]2528
(6)网络学院学费 最高9100元/年,艺术类超过上限报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 沪价费[2004]12
沪教委财[2006]10
(7)高等学校住宿费 最高1200元/年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 沪价费[2003]56
沪教委财[2012]118  
药品监督      34 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1)国产药品注册费(包括补充申请注册费、再注册费) (1)补充申请注册费: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每个品种4620元;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每个品种22050元;
(2)再注册费(五年一次):每个品种20790元
缴入地方国库 财税[2015]2号
发改价格[2015]1006号
沪财预[2016]13号
沪财税[2017]85号
沪价费[2018]10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告2018年第79号
(2)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包括首次注册费、变更注册费、延续注册费) (1)再次注册费:每个品种65730元;
(2)变更注册费:每个品种27510元;
(3)延续注册费(五年一次):每个品种27300元
缴入地方国库 财税[2015]2号
发改价格[2015]1006号
沪财预[2016]13号
沪价费[2018]10号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告2018年第79号
卫生健康 35 医疗事故鉴定费 每例3500元,详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国务院令第351
发改价格[2007]2749
沪价费[2006]8号
         36 证照费
(1)《户口簿》工本费(限丢失、损坏补办) 10/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                    财综[2012]97 沪财综[1996]50
沪财综[1997]24
沪财预[2012]167
(2)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①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1/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831 沪价费[2004]66
②机动车号牌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35
(5)
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831
发改价格规
[2019]1931
沪价费[2004]66
沪财税[2019]40
沪发改价调[2019]18
(3)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含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以及临时驾驶许可) 10/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67
发改价格[2004]2831
财综[2008]36
发改价格[2008]1575
发改价格
[2017]1186
沪价费[2004]66
沪财预[2008]117
沪价费[2017]10
沪财税[2017]98
沪财税[2019]40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①居民身份证 到期换发20/证,因丢失损换等换、补领40/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
发改价格[2003]2322
财综[2004]8
财综[2007]34
财税
[2018]37
沪财预[2007]47
沪财税[2018]27
②临时身份证 10/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
发改价格[2003]2322
财综[2004]8
财综[2007]34
财税
[2018]37
沪财预[2007]47
沪财税[2018]27
(5)外国人证件费
①准予停留章 100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
公通字[1996]89
价费字[1992]240
公通字[1996]89
②居留证(含临时、延期) 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有效期1(1)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人800元;有效期3(3)5(5)的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60
发改价格[2004]2230
财综[2004]60
发改价格[2004]2230
③永久居留申请 150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32
 
发改价格[2004]1267
沪财预[2005]33      
④永久居留身份证 300-600/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4]32
发改价格[2004]1267
财税
[2018]10
沪财预[2005]33

沪财税[2018]14
⑤出入境证 100/人次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 公通字[1996]89
⑥旅行证(含延期) 旅行证50/证;证件延期100/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 公通字[1996]89
(6)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①护照 12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                         计价格[2000]293                    发改价格[2013]1494
发改价格
[2017]1186
发改价格
[2019]914
价费字[1993]164
计价格[2000]293
沪价费[2013]12
沪价费[2017]10
沪发改价调[2019]3号
②出入境通行证费 一次性出入境有效15/
多次出入境有效
8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
财综[2008]9
发改价格
[2017]1186
沪财预[2008]29
沪价费[2017]10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60/证;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4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097
发改价格
[2017]1186
发改价格
[2019]914
计价格[2002]1097
沪价费[2017]10
沪发改价调[2019]3
④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 一次有效签注 15/件;二次有效签注 30/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80/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 120/件;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160/件;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240/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5]77
发改价格
[2017]1186
沪价费[2005]5      
沪价费[2017]10                  
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电子通行证 200/证;一次有效通行证 40/证。
 
签注的收费标准为: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每件20元人民币,口岸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每件50元人民币,一年()以内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每件100元人民币,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居留签注每件100元人民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
发改价格[2004]334
发改价格[2005]1460
财综[2005]58
发改价格
[2011]1389
发改价格
[2017]1186
沪价费[2005]42
沪价费[2017]10
沪发改价调[2019]18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电子通行证 60/证;一次有效通行证 15/证。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一次有效签注 15/件;多次有效签注 8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                       计价格[2001]1835
发改价格
[2017]1186
发改价格规
[2019]1931
价费字[1993]164    
计价格[2001]1835
沪价费[2017]10
沪发改价调[2019]18
⑦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收费 成人每人350元,证件有效期10年;儿童每人230元,证件有效期5年。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税[2020]46
发改价格[2020]1516
沪财税[2021]12
37 外国人签证费 非对等国家零次、一次签证160元,详见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                   价费字[1992]240号
计价格[2003]392 计价格[2003]392号
38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国籍申请手续费50元;加入中国国籍证书200元;退出中国国籍证书200元;恢复中国国籍证书200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 公通字[1996]89
39 犬类管理费 内环以内区域500/.
内环以外区域
300/.(农村地区停征)
缴入地方国库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2011) 沪价费[2011]6
沪财预[2012]166
40 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限丢失、损坏补办) 20/ 缴入地方国库 市政府令2017年第58 沪财预[2006]102
沪财预[2011]11
沪财预[2014]155
         41 诉讼费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案件受理费,详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国务院令第481 沪价费[2007]7号
人力社保 42 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 350/ 缴入地方国库 沪价费[1994]237 沪价费[1994]237
    43 签证费
(1)代办外国驻沪领馆签证费 普通件25元;急件35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198 沪价涉[1992]225
(2)代办北京外国驻华使馆签证费 代办签证费70/·国;每增加一国加收25/人;代填外国(地区)签证申请表5/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198 沪价涉[1992]225
市场监管 4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68
财综
[2001]10
财综
[2009]1                                                      
沪发改价费[2019]4号
  45 短期培训进修费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沪财预[2005]30         沪财预[2005]30号        
相关部门 46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办函
[2020]109
沪财税[2021]7号        
相关部门 47 考试考务费
(详见《上海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注:
1.
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备注栏中以标明,其中:"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减免内容为经认定属于申请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免收其首次注册费。
2.
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备注栏中以""标明。相关收费的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事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3.后附表《上海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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