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宝府〔2013〕117号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3〕10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大场镇乾溪新村第八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的管辖范围为:东至沪太路、南与乾溪新村第六居民委员会相邻、西与乾宁苑居委相邻、北至上大路(部分与马桥营房家属院相邻)。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上大路128弄12号2楼,活动用房设在沪太路2588弄51号101室。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宝府〔2013〕117号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3〕10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大场镇乾溪新村第八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的管辖范围为:东至沪太路、南与乾溪新村第六居民委员会相邻、西与乾宁苑居委相邻、北至上大路(部分与马桥营房家属院相邻)。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上大路128弄12号2楼,活动用房设在沪太路2588弄51号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