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锦涛:
本局受理的宝山人社受(2024)字第1936号工伤认定申请一案,已由申请人于2024年8月26日提出申请撤回。经本局研究,现同意申请人撤回,并撤销宝山人社受(2024)字第1936号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宝山人社撤(2024)字第1936号《撤销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
张锦涛:
本局受理的宝山人社受(2024)字第1936号工伤认定申请一案,已由申请人于2024年8月26日提出申请撤回。经本局研究,现同意申请人撤回,并撤销宝山人社受(2024)字第1936号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宝山人社撤(2024)字第1936号《撤销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