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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劳人仲(2025)办字第2318号非一裁终局公告

信息来源: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5-09-10
【字号
  • 所属类目: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主题分类: 劳动关系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9-1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9-1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宝山区民办天安幼儿园: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申雪林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等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劳人仲(2025)办字第231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申雪林与你单位2024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1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你单位于本裁决生效之日5日内支付申请人申雪林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34117.36元;

三、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申雪林2022年4月至2022年5月期间工资人民币6575元;

四、对申请人申雪林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九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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