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宝府办〔2015〕6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扎实推进无证建筑普查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无证建筑普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连正华 副区长
副组长:陈江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袁惠明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王静区规划土地局局长
金守祥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成 员:顾林兴区教育局副调研员(负责区拆违办日常工作)
柴林崇 区规划土地局副调研员
豆翔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管正忠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调研员
盛建新 杨行镇副镇长
赵晖月浦镇副镇长
王大远罗泾镇副镇长
张刚罗店镇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朱众伟顾村镇副镇长
朱爱华大场镇副镇长
董义庙行镇副镇长
徐芃淞南镇副镇长
陆洪兴高境镇副镇长
吴军 友谊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建平 吴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广 张庙街道办事处主任
管海燕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春堡宝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拆违办,承担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江同志兼任。
今后,工作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工作小组待相关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