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宝山区政协九届六次会议9E065提案的答复_区级提案结果公开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宝山区政协九届六次会议9E065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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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提案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环卫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6-07-0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7-0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庄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宝山区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利用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形成办理意见如下:

推进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利用高质量发展,是我区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建设绿色低碳样板区的重要助力。

一、建筑垃圾产生情况

我区建筑垃圾主要分为工程渣土、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三大类。其中装修垃圾年产生量相对稳定,约40万吨;工程渣土年产生量基本稳定,约1000万吨;受宝山站枢纽、杨行“城中村”改造等重大工程影响,拆房垃圾年产生量近两年来有所增长,约90万吨。2025年宝山区共计申报工程渣土1322万吨,处置拆房垃圾104万吨、装修垃圾31.7万吨(2025年工程泥浆均通过干化作为渣土申报外运)。

二、建筑垃圾处置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工程渣土消纳处置。结合我区市级重大工程出土量大、区内消纳容量有限的情况,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4﹞56号)要求,按照“区内充分挖掘卸点,积极争取市级统筹”的原则,我局牵头区土方调度专班聚焦“严打击、找空间、强调度”三大核心任务,细化建筑垃圾管理源头管控、中转运输、末端消纳各环节举措,全力保障区域建筑垃圾处置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二是开展拆房、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按照建筑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一般采用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进行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目前我区共有四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和一座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合计处理量约为3500吨/日,年处理量约125万吨,与产生量基本匹配。

三、监管治理体系逐步完善

宝山区持续加强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围绕建筑垃圾产生、运输、中转、处置等环节持续开展监管和打击工作,区绿容局、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组成打击小组,依法查处建筑垃圾领域违法行为。联合属地持续开展飞行检查和日常巡查,依托建筑垃圾数字化智能监管平台,推进预警信息闭环处置。

根据《关于加强本市工程渣土市级消纳场所结算管理的通知》(沪绿容规〔2026〕3号)和《关于加强本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土方处置量管理的通知》(沪绿容规〔2026〕4号),已明确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测算项目土方量,竖向设计相关内容同设计方案一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招投标阶段明确建筑垃圾减量措施费用。建立单位将土方作业纳入监理范围。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依托区土方消纳专班,我局联合区建管委形成《宝山区工程项目土方核量全过程监管方案》和《宝山区工程渣土(泥浆)消纳场所管理工作方案》,同步完善机制体制,强化土方全过程监管。

区绿化市容局和区建管委根据市级通知要求,对区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所开展评估检查,确保处理场所各项创建情况均符合相关标准。此外,区建管委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环节,严格落实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的相关工作要求;在日常监管中,建立每月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合同信息报送制度,仔细核查建设项目《再生处理合同》签订、报送和履约情况,对于未按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施工总包等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区城管执法局强化宣传引导、行政执法,通过多渠道普及建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法规,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建筑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垃圾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在重点环评审批工作中做好指导服务;对涉嫌跨省转移建筑垃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或办理。区绿化市容局持续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行业监管,运输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处置证,无证车辆不得进入处置场所,深化扬尘控制措施,做好对堆放的建筑垃圾和加工成品的绿网覆盖,作业期间保持雾炮机和喷淋装置的正常启用,进出车辆必须冲洗到位,运用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对处置场所扬尘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并每日发布检测数据。同时,做好残渣运输处置工作,确保残渣有序地进入生活垃圾处置渠道进行处置。

四、资源化设置布局

江杨北路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在北京建工退出后,由区城运集团托底应急处置装修垃圾,下一步争取恢复该点位的装修垃圾处置运营。此外,我区加强与上海建工、隧道股份等市属国企合作,加快“无废城市”资源化中心项目推进,建设工程士方处理生产线,处理量约300万吨/年。项目前期工作于2025年8月启动,占地面积86.2亩,已进入试生产阶段,采用移动式设备临时调试。

在规划资源保障上,区规资局响应建筑垃圾处理中心、可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等项目的用地布局要求,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功能复合利用,已在经市政府批复的《大吴淞地区专项规划》中,规划一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五、资源化利用情况

当前,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已有不同技术路线试点,但总体受限于跨省利用监管责任划分等一系列现实困难。上海建工备用土技术路线为对工程渣土初步筛分清洁,使渣土达到回填基料或种植备用土标准;隧道股份流态土技术路线为在工程渣土和泥浆中加入矿物基胶凝材料和部分装修垃圾细粉料,固化后作为管沟回填材料使用。其他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已有工程垃圾(废弃混凝土)、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分筛破碎为天然砂石替代品使用、加工为初级再生转、深加工透水砖工艺,但因建筑行业发展周期,产品价格整体偏低。拆除和装修垃圾再生产品没有地方和团体标准,市场化机制还不成熟。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区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与处置环节,优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布局,建立非居民区装修垃圾报备制度,构建数字化赋能的高效监管体系,深化协同联动,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力争到“十五五”末,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5%。按照市局要求,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设施投运,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拓展资源化产品在道路建设、场地回填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多渠道推动资源化产品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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