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培育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进一步规范本区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区农业农村委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宝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28110310@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上海市宝山区铁山路1050号1号楼5楼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邮编201999),并在信封上注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7日。
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