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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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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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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

 

宝府〔2009〕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2008年,全区各承办单位按照区办理工作交办会议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办理工作制度,加强领导,创新工作,圆满完成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切实解决了一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工作认真扎实、办理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发扬成绩,促进工作,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分局等10家单位,龚珠桂、戴金奎等15位同志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力争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全区各单位要继续扎实工作,勇于进取,全力做好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共同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贡献。

 

 

附件:

2008年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0家)

区建设交通委

区公安分局

区房地局

区环保局

区市容局

区教育局

区水务局

区规划局

区劳动保障局

宝房集团

 

二、先进个人(15人)

龚珠桂    区建设交通委

戴金奎    区建设交通委

      区公安分局

乔伟伟    区公安分局

徐爱国    区房地局

      区房地局

      区环保局

仲崇辉    区市容局

      区教育局

      区水务局

刘华芳    区规划局

丁修建    区劳动保障局

任晓艳    区文广局

      友谊路街道

孙沛中    宝房集团

主题词:行政事务  办理工作  表彰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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