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
宝府〔2009〕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2008年,全区各承办单位按照区办理工作交办会议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办理工作制度,加强领导,创新工作,圆满完成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切实解决了一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工作认真扎实、办理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发扬成绩,促进工作,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分局等10家单位,龚珠桂、戴金奎等15位同志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力争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全区各单位要继续扎实工作,勇于进取,全力做好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共同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贡献。
附件:
2008年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0家)
区建设交通委
区公安分局
区房地局
区环保局
区市容局
区教育局
区水务局
区规划局
区劳动保障局
宝房集团
二、先进个人(15人)
龚珠桂 区建设交通委
戴金奎 区建设交通委
郑 浩 区公安分局
乔伟伟 区公安分局
徐爱国 区房地局
肖 筠 区房地局
瞿 征 区环保局
仲崇辉 区市容局
顾 敏 区教育局
李 强 区水务局
刘华芳 区规划局
丁修建 区劳动保障局
任晓艳 区文广局
陆 烨 友谊路街道
孙沛中 宝房集团
主题词:行政事务 办理工作 表彰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