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宝府〔2007〕2号 |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2007年宝山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07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6〕37号)的文件精神,2007年本区拟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渠道募集无偿献血总量为11000人份(每人份200毫升), 其中自愿无偿献血量力争占无偿献血总量的80%。为保证完成募集工作,确保血液安全和临床用血需要,推动本区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的深入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附件1 2007年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募集的无偿献血量
附件2 2007年宝山区无偿献血招募通知书 : 根据《宝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07年宝山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宝府〔2007〕2号)精神,以及你单位现有交纳养老金人数的情况,2007年你单位无偿献血募集的总量为 人份,招募时间定为 月份(具体时间见“体检通知”)。望你单位积极配合区血液管理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积极动员本单位职工参加无偿献血,为社会献上一片爱心。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的各项法规规章,杜绝雇人卖血、冒名顶替等违法行为,确保血液安全。 二OO七年 月 日 主题词:卫生 献血 实施意见 通知 |
办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07年宝山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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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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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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