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浦镇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_规划计划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月浦镇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信息来源: 月浦镇 发布时间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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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规划计划
  • 主题分类: 司法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8-19
  • 发文字号: 宝月委〔2022〕42号
  • 发文日期: 2022-08-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月浦镇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本镇顺利实施了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五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落实,市民法治观念显著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在法治月浦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服务月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在月浦镇域内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现根据全国、上海市、宝山区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开创全民普法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月浦镇建设法治政府和创建法治示范街镇打下良好法治环境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全民普法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着力满足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的普法新需求,使普法工作“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等工作,多方面、立体化开展普法宣传,为建设法治月浦保驾护航。

——坚持与法治实践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普法工作融入依法治区工作实践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之中。

——坚持智慧普法科技赋能。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化融媒体传播体系下的智慧普法建设,推进线上与实体、新兴平台与传统阵地相结合,实现普法内容平台手段创新与提升。

二、深入推进重点普法,推动公民法治素养稳步提升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新媒体,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工作队伍培训的必学必训内容,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研讨。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月浦建设相结合,不断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

(二)突出宣传宪法

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社会组织、进新媒体、进公共空间。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将民法典纳入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范围,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等工作的法律依据。

建立健全民法典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将民法典普法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使全社会了解、熟悉并能运用民法典依法维权。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社会组织、进新媒体、进公共空间,实现分层分类精准普法。

(四)深入宣传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

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适应更高水平平安月浦建设需要,深入加强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突发灾害应对、突发性群体事件、扫黑除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毒品预防、劳动保障、社区管理服务、城市有序运行、道路交通安全、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城市犬类管理、个人信息保护、家庭暴力防治、老年人权益保障、住房安全管理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党章在党内根本大法的地位和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带头模范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三、分层分类,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治度,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能力为重点,坚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推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法庭庭审,持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出庭应诉水平。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测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要求,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宪法教育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教育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国家观念、公民意识、规则意识。持续充实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增加法治知识在初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的内容比重。落实兼职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制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切实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专门法治教育工作。配合重大节日开展法治宣传。抓住“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时机,开展禁毒、消防等宣传,或邀请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为全校师生上法治教育课,通过以案说法、以事论理,使学生受到深刻教育。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和指导,开展“科创宝山 法治护航”进企业、进园区、进商会活动,大力宣传企业最关心的与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解答企业关心的问题,引导企业增强在签订合同、投融资、公司治理、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意识、合规意识,发挥企业法务人员作用,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观念,提升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在镇域内创造良好的营商氛围。

(四)加强法治社区(乡村)建设。全面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推动居(村)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等组成法律顾问服务团,与普法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各类法律服务供给紧密结合,深入参与居(村)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力争建成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促进城乡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

(五)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深化“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企业”工作,加强对居(村)民、部队官兵的普法宣传,精准传导法律权利义务。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法治培训,提高其依法调解的能力水平,更加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对消费者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根据妇女、来沪务工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群体特点和残疾人、事故伤亡者家属、失独失能家庭等群体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法律服务优惠政策以及电信网络诈骗、婚姻家庭、遗产、老年照护机构失职等方面的普法宣传。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依法治理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二)加强工作指导。镇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党委报告,并报上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

(三)加强经费保障。

镇政府要按照实有人口数量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标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普法工作任务,安排相应的普法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2022819

 

 

 

 

 

月浦镇党政办公室                            2022819印发

(共印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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