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三年四月六日)
宝府办〔2013〕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2013年宝山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关于2013年宝山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3年是上海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关键之年,为推动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开展,确保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结合本区血液管理工作情况,现就2013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3年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12号)的文件精神,本区拟从街镇(园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渠道募集无偿献血总量为13101人份(每人份200毫升)。
二、具体要求
(一)加大无偿献血工作力度,共同推进血液管理事业
在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形势下,面对和化解当前遇到的如老龄化、群众街头献血意愿下降等挑战与困难,认真施行本市血液管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现场血液募集体系优化建设》项目,继续坚持无偿献血工作联动机制,构建无偿献血工作增量机制,增进无偿献血工作社会氛围,对切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发展,努力满足临床用血增量需求,显得十分重要。
各街镇(园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并做好无偿献血募集工作。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为进一步提高献血、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效能提供支持,协助做好街头献血采集点的设置。各街镇(园区)在确保全区无偿献血量稳步上升的同时,积极组织筹备一支20~30人的应急献血后备力量,缓解血型偏型以及Rh(D)阴性等特殊血型血液供需不平衡的问题。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结合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悉数纳入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围的机遇,梳理社区、企事业单位潜在献血人群,扩大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招募范围。根据“十二五”期间本市医疗临床用血的增量需求,科学设置实施无偿献血的目标和指标体系,把握无偿献血工作规律。
(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创新无偿献血招募模式
在保证本区血液供需的动态平衡和安全方面,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培训,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同时要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妥善解决临床用血增量问题,规范医疗用血行为。要不断落实血液质量监督制度,明确临床用血安全责任人,严格执行临床血液配送相关标准流程,确保患者用血安全。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根据上海市输血质量控制体系和本区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体系。
2013年本区拟新增1~2座移动式献血屋,并已列入“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现场血液募集体系优化建设》项目中,通过对街头献血采集点的增设,提高招募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效率,同时通过积极扩大无偿献血宣传招募者和固定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规模,进一步增强本市街头血液募集效能,逐步提升单次400ml献血人群比例。
各街镇(园区)无偿献血募集量参照《2013年本区团体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执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募集量由区血液管理办公室依据有关要求制定,并下发《2013年宝山区单位无偿献血招募通知书》。2013年各街镇募集的无偿献血量为无工作单位公民总人数(包括常住人口数、暂住人口数)的0.6%,园区按园区内所有注册单位缴纳养老金总人数的6%,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缴纳养老金人数的6%。
(三)强化自愿无偿献血宣传,促进招募工作健康发展
2013年是“世界献血者日”十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颁布十五周年的纪念年份。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应当抓住此次宣传机遇,不断扩大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并将组建一支拥有完整管理体系的无偿献血宣传招募队伍作为今年宣传工作的重点。
各街镇(园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的力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宣传和招募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要在区血液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积极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大力推进团体自愿无偿献血,进一步抑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情况,严防雇人献血现象发生。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明确责任,增强防范意识,强化血源安全管理。提高对非法卖血人群和高危人群的甄别能力,认真落实有关献血者身份审核各项规章制度,对血源安全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及时发现血源安全隐患。对在无偿献血招募过程中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要及时会同区公安、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附件:2013年本区团体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