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
宝府办〔2010〕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委、办、局:
区建设交通委拟订的《关于在全区开展消防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关于在全区开展消防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委、办、局:
为认真吸取“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依据《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定于11月下旬起,在我区开展消防设施情况普查工作,并开展消防演练,进一步提高我区防灾减灾能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设施普查,摸清我区消防设施底数,为完善消防设施提供合理化建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消防设施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消防设施普查工作联席会议。
第一召集人:副区长 钟杰
召 集 人: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周建军
成 员: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安全监管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经委、区商务委、区民防办、区消防支队,各街镇、园区分管领导
普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建设交通委,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周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相关单位成立工作小组,具体开展普查工作,负责摸清我区消防设施底数,提交调查报告及意见建议。
三、职责分工
区建设交通委:作为本次消防设施普查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计划,综合汇总各单位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和意见建议上报区政府;负责市政道路、公路以及市管道路消火栓的调摸,摸清消火栓现状及存在问题。
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负责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设施的调摸工作,摸清重点单位消防设施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督促完成消防设施的补建和整改工作;提交调查报告,对全区消防设施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公安派出所负责除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住小区以外的其他一般单位消防设施普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居住小区消防设施的调摸工作,摸清居住小区消防设施数量、现状及存在问题,提交调查报告和意见建议。
区水务局:负责督促供水企业配合做好相关单位消防设施的普查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消防设施的普查工作,组织学校开展消防灭火及应急逃生疏散演练。
区卫生局:负责医院消防设施的普查工作。
区经委:协助区消防支队做好企业消防设施的普查工作。
区商务委:负责全区大型商场、超市、宾馆等单位消防设施的普查工作,督促商场、超市、宾馆等单位开展消防灭火及应急逃生疏散演练。
区民防办:负责地下、半地下场所消防设施的普查工作。
各街镇、园区:负责农村地区村宅消防设施和水源以及镇(园区)管道路消防设施的调摸工作;配合做好居住小区、商场、学校、大型超市以及镇管园区等单位的消防设施的普查工作,提交普查情况报告及意见建议,组织居住小区居民、商场、大型超市等消防重点单位开展消防灭火及应急逃生疏散演练。
四、消防设施普查依据
以市政道路消火栓、居住小区和单位消防设施有关专业标准为依据开展设施普查。
五、检查内容
(一)市政道路、公路消火栓的数量和完好情况,以及水管分布情况、管径。
(二)居住小区消防设施。
高层住宅(6层以上住宅)防火门、消防水泵、消防龙头、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的安全运行及管理情况;
居住小区消火栓数量、完好情况;
无消防设施的老旧小区及其周围120米主要市政道路边是否有消火栓。
(三)单位消防设施。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3、消防设施(室内外消火栓、喷淋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并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等。
(四)开展消防灭火及应急逃生疏散演练。
六、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11月20日至11月30日)。制定普查工作计划,组织普查人员培训,熟悉消防设施建设标准,为全面普查打牢基础。
(二)全面普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根据职责分工,各部门、街镇、园区做好所辖范围内消防设施的普查工作。
(三)梳理汇总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0日)。对前期调查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摸底情况登记表,分析全区消防设施建设、使用和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提交综合情况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消防设施普查工作是区委、区政府贯彻市关于“11·15”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加强我区消防工作。各街镇、园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小组开展普查工作。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普查人员的责任意识。要加强对普查人员的培训,使其进一步掌握消防设施的特点、性能及普查的基本要求,提高普查工作水平。
(二)周密组织,切实摸清消防基础设施的底数。本次普查涉及区域大、线多面广。各单位要周密计划、认真筹划,采取划片或区分路段等方式,逐条道路、逐个区域实施“全覆盖”地毯式的普查,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一条道路。要突出重点,对大型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地下人防、易燃易爆单位、学校医院、居住小区、消防重点监管单位的消防设施实施重点普查。
(三)边查边改,切实提高消防设施的完好率。普查中要注意检查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切实摸清消防设施现状及存在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设施故障,要责成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和修复,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对单位消防设施未按标准建立的,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进行补建;对已有消防设施建成后存有故障的,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维修、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四)区分层次,切实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本次消防设施大普查工作,是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消防设施而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在普查时,要注意区分层次,按类梳理;要注重边调查边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普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普查登记表和完善消防设施的意见建议,于12月20日前上报区建设交通委工程管理科(联系人:袁有志,电话:56171569)。
附件:1、市政道路、公路消火栓普查登记表(略)
2、居住小区消防设施普查登记表(略)
3、居住小区消防设施普查汇总表(略)
主题词:消防 普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