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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境镇

信息来源: 高境镇 发布时间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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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机构职能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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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高境镇

主要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
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公民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事业;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工作;做好科普、老龄、残疾人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民族、宗教、台侨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完成国家财政收入;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按照上述职责,高境镇设置8个党政内设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确因工作需要的,按照“职能归并、不单设机构”的原则,增挂相关机构牌子。
  1、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重要党政事务,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负责文秘会务、督查督办、档案、信息化、保密、接待、政府采购、车辆管理等日常事务。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促办理。负责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牵头协调辖区内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党员发展、干部思想政治、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考核奖惩、教育培训、工资福利、人事档案、机构编制、人才服务、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协助开展党代表有关工作。联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与党建相关的其他工作。
  3、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群众性宣传教育,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志愿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建设,做好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协调新闻宣传和舆论应对工作。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开展基层统战、宗教、侨务和民族等工作。配合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与党群相关的其他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
  制定并落实镇级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优化投资环境,指导招商引资。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编制财政预算草案、年度决算,负责财经事务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负责推进科技发展相关工作。负责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5、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规划,负责项目建设计划的制定和申报。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水务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物业管理、业委会建设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防汛防台、抗灾救灾等工作。负责与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相关的其他工作。
  6、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科普、群众性文化、体育、健康促进等工作。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指导协调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扶贫帮困、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工作。负责老龄、残疾人保障及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负责与社会事业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7、平安建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平安建设规划和相关措施,负责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平安创建、黄、赌、毒、邪教等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行为治理等工作。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与平安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8、社区建设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社区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居民自治、社区自治等工作。指导、帮助居委会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民主建设。协调、督促和检查辖区内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与社区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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