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继续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1-10月,我局制发公文类政府信息12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5条,不予公开政府信息37条。我局今年共制发党政混合信息1条,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1条。
今年,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9件,申请要求主要集中在招生入学政策制定和区域教育资源布局等领域。通过与申请人的积极沟通协调,有7件申请人放弃申请,2件向申请人部分公开所要求资料。
2.积极做好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大教育非公文类信息公开力度,在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好教育的公共服务职能。2016年1-10月,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教育服务信息174条,其中:教育财政经费类信息5条,市、区教育实事项目及重点工作等进展情况信息8条,教育督导类信息41条,教育行政执法类信息12条,教育收费信息3条,招生信息26条,教师招聘信息3条,学生营养午餐21条,便民问答、政策解读等便民服务类信息8条;
发布新闻类信息3296条,其中,区级新闻143条,区域动态1518条,一句话新闻1507条,教育万花筒信息123条,教育微期刊5期。
同时,对网站上教育机构一览、局行政领导分工等各类服务类信息及时做好更新工作。
3.加强网上互动栏目建设。
2016年1-10月,我局门户网站共受理和答复网上信访51件,网上在线咨询22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
依托门户网站继续开展好网上调查、网上意见征求,开门纳谏,广听民意,共谋宝山教育发展之策。今年,我局共开展网上调查2次,网上意见征求1次。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完善工作机制,制度保障有力。
坚持把“制度规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的准绳,将要求细化到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在信息内容和信息发布等方面,进一步强调了准确性和及时性的要求。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保密工作暂行规定》和《宝山区保密工作管理细则》,根据新的要求,不断修订完善我局保密制度,并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提升保密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都要经业务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上网发布。
2.提高培训实效,促进队伍发展。
组织开展了教育局机关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专题培训、教育系统政务微博信息撰写专题培训、电子地图及微博报送平台操作专题培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操作规范。注重沟通交流,做到经验及时互通,问题实时解决。通过教育系统“宝教信息”QQ群,答疑解惑,交流工作经验,借鉴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3.突出改革主线,打造特色亮点。
开设“教育综合改革”专题页面,及时发布全区教育改革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提升改革影响力。以宝教网、“宝教速递”微博专栏等公共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强教育服务类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便捷性,在招生、考试、招聘等公众关注热点信息发布的第一时间,制作专题页面,将相关政策、政策解读、便民问答等信息集中呈现,并通过公示公告、浮标等形式,方便公众更快捷地获取信息。
4.打造便民窗口,深化服务平台。
完善“学籍管理”专栏,在宝山教育信息网首页设置专栏,方便查询中小学转学、毕业证书等学籍管理相关政策,明确告知转学办理流程。开设“公文主动公开”检索功能,方便查找我局全年发布的主动公开公文信息,提高依法行政公开度、透明度,同时针对市教委现场评议中所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完善,切实打造便民、利民服务平台。
5.拓宽宣传渠道,优化微信发布
进一步宣传、推广、优化宝山教育微信发布平台,提升宝山教育影响力,全年共发布微信125期345条信息,全年阅读量超过30万。微信发布的《杏坛后裔》专题被区委宣传部评为2016年优秀网评作品。目前,宝山教育微信共有教育资讯和便民服务两大版块,及时公开重要政策信息,重点关注民生保障,区内重要教育事件、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并实现了与宝教网和宝教微博的三方平台同步互通发布。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制度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平台渠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推动等问题。
2017年,我局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教育综合改革发展要求,继续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
1.进一步加强领导管理
根据局领导班子调整安排,重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建立健全考核工作机制。要求各基层学校单位重视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工作规范。
2.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
认真把握市教委、区政府相关培训学习机会,并借鉴有效培训模式、协调专家资源,组织开展区内教育系统基层单位网站应用管理和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高队伍素养和工作水平。重视与兄弟区县、兄弟单位的互动交流,积极创设交流渠道和机会,学习借鉴成熟经验和特色,不断提高我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水平。
3.进一步深化应用研究
围绕网站建设服务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进一步深化实践应用研究。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需求,继续优化各版块、平台的设置和内容提供。积极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和信息安全水平。加强政务微信建设,形成信息采集、编辑和发布工作机制,适时整合基层单位微信平台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
宝山区教育局2015年信息公开统计指标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239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23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12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1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11 |
1.当面申请数 | 6 |
2.传真申请数 | 0 |
3.网络申请数 | 3 |
4.信函申请数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11 |
1.按时办结数 | 11 |
2.延期办结数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2 |
2.兼职人员数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84 |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