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民政局关于同意新增礼厅司仪经营服务项目的批复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民政局关于同意新增礼厅司仪经营服务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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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9-12-28
  • 发文字号: 宝民〔2009〕91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民政局

区殡仪馆:

你馆《关于增加礼厅司仪经营服务项目的请示》(宝殡发[2009]31号文)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馆新增礼厅司仪经营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大厅150元/场;中、小厅100元/场;告别厅60元/场。望接文后,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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