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管企业:
《宝山区区管企业“管培生”招聘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国资委党委、区国资委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宝山区区管企业“管培生”招聘和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本市和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企战略,进一步提升宝山企业干部人才队伍活力,吸引宝山籍以及其他各方面优秀人才进入区管企业,经研究,决定在区管企业全面推行“管培生”计划,现就区管企业“管培生”招聘和管理制定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对标新时代企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拓宽来源、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创新企业干部人才队伍的培养模式,加强动态跟踪培养,加快培养一支讲政治、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中高级综合型干部人才队伍,为宝山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充足的后备力量。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由区国资委(集资委)直接监管的区管国有(集体)企业。本办法所称“管培生”,是指区管企业按照公开招聘方式录用的培养储备人才。招聘重点为企业经营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招商运营、基金债券、文化旅游等相关专业人才。
三、招聘条件
“管培生”应具有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国内外院校(其中,海外院校应经教育部认可,且为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同时,“管培生”必须符合或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志于在宝山区属企业长期发展;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
5、身体条件良好,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6、宝山籍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管培生”招聘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实绩为原则,结合每半年一次区管企业员工招聘工作进行。根据企业干部队伍的现状情况,由各区管企业在员工招录计划中单列“管培生”招聘计划数,报区国资委核准后按照员工招聘的程序进行。
五、培养管理
(一)动态管理。“管培生”实行动态管理,培养期限一般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管培生”在培养锻炼期间的薪酬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基本福利等,参照区青年储备人才水平发放,具体由区国资委确定统一标准。
(二)轮岗锻炼。根据“管培生”个人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情况,对“管培生”一般分两个阶段进行轮岗锻炼,提升“管培生”的综合能力:
1、在区属一级集团公司协助集团分管领导工作,主要由分管领导直接进行传、帮、带,着重培养管培生的领导能力,并形成企业经营管理优化或发展的建议或调研报告。带教老师为集团分管领导,时间一般为1年。
2、安排到区属二级企业班子挂职锻炼或适当岗位锻炼,培养管培生处理企业日常事务、经营管理、突发事件、难点问题的能力。带教老师为有关二级公司主要领导,时间一般为1年。
3、必要时,可以增加到区级部门学习锻炼阶段。在区委组织部协调下,区国资委推荐至企业对口相关委办局学习锻炼,熟悉区情、社情、民情,了解相关政策、锻炼沟通协调的能力等。时间一般为3—6个月。
每个培养锻炼阶段,各单位结合“管培生”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管培生”带教计划,并抓好落实。带教计划统一报区国资委党委备案。
(三)教育培训。将“管培生”纳入国资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统一安排,围绕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行业发展需要,通过定期举办“管培生”培训班、青年干部大讲坛、MBA培训班等形式,帮助“管培生”熟悉区情区况,提升“管培生”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同时,可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和需要,适当组织专题培训。
六、考核任用
“管培生”是区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统一纳入区国资委年轻干部人才库或后备干部范畴,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加强考核跟踪管理,加大培养使用力度。
(一)评价机制。“管培生”的年度考核按照轮岗锻炼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素养、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效等方面,考核的方式包括带教老师评价、企业领导评价、员工评价相结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
(二)到期管理。“管培生”到期后,对于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经双向选择可作为企业员工留在企业工作。对获得一次及以上考核优秀的,经相关程序可提拔为区属一级企业中层副职(或相当);特别优秀、企业和岗位急需的,经相关程序可提拔为区属一级企业中层正职(或相当)。
七、组织领导
“管培生”计划是加强区管企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区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培生”工作纳入企业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坚持严管和激励并重,采取积极主动措施,加强对“管培生”的全程、精准培养,努力营造“优秀人才竞相到区管企业发展、区管企业优秀人才迅速成长成才”的良好局面
区国资委党委负责“管培生”统筹管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研究完善“管培生”工作机制,指导企业全面培养、大胆使用。各区管企业党组织负责“管培生”日常管理,要切实增强战略思维和长远眼光,真诚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成就人才,积极为 “管培生”施展才华搭建舞合、提供保障,切实把“管培生”动态跟踪培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八、其他
1、委托监管企业由受托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由区国资委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