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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科委(科协) 发布时间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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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10-17
  • 发文字号: 宝科委〔2022〕5号
  • 发文日期: 2022-10-1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科委(科协)


 

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现就申报2021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1年度由宝山区推荐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张江宝山园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申报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的,按照张江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此次不再予以支持。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均应在宝山区;

2.完成2021年度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

3.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或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

三、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宝山区产业扶持政策申报系统”(https://ywtb.shbsq.gov.cn/bszwdt/bszwdt/auditpolicy/pages/index.html)- VII(科技创新引领)—VII-5-4(对区内企业被认定(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在线填写申请表单并提交审核。

四、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8日-10月31日。

联系人:张哲韧  联系电话:26097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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