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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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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法治政府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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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5-01-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宝山区房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瞄准六大产业、推动三箭齐发、建设四个城区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局法治工作建设。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加大宣传

一是通过加强学习,提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此外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学习研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同时引导机关干部利用学习强国、上海干部学习城、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等学习平台积极开展自学,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理念。

二是结合普法要求,履行普法责任。利用全国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举办主题宣传活动,突出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群等载体,通过专题普法、理论讲座等多样化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的相关领域法律知识的宣贯培训,畅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推进房管领域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二)依法履职服务大局

一是健全服务机制,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贯彻落实一网通办服务机制,努力提升公租房一网通办网办率,让办事企业和个人能真正少跑腿、减流程、缩时限。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房地产交易中心效能,强化窗口建设,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完善窗口服务举措,提升窗口服务质量。2024我局共受理857件行政审批件,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9张、《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证明》38张。

二是依法进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我局依法依规开展征收补偿工作,促使被征收人回归合理预期,最终化解矛盾完成签约。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公开的征收机制,确保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合理、公平和公正。2024年,南大地区居住房屋征收项目剩余5证在征收补偿决定和法院裁定书已作出的前提下,均已实施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无信访矛盾;此外,今年我局还报请区政府于109日作出吴淞十四街坊二期征收决定。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我局在房地产市场销售方面。以市场监管为重点,加强商品住房预售、销售管理,尤其是加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审核开盘现场监管及预售资金监管,切实管好中介等市场机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我局联合城管、公安、属地街镇成立工作组开展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违规出租出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应改尽改原则,工作组逐户上门落实违规出租出借家庭整改工作,尽可能达到租客搬离的实质整改成效,对确实存在困难的,采取房东、租客签订限期整改承诺的方式推动整改。同时在排查过程中及时收集违规线索,督促共产房小区周边5公里范围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经营机构签署《承诺书》,对于违规现象,联合区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加强约谈,并提交区城管严查快办,对存在违规出租行为的房东、二房东、中介机构进行处罚。

(三)依法行政尽职尽责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方面,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力争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充分利用区政务公开官方网站、宝山安居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包含机构职能、公共服务事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加装电梯、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等多领域。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件,其中政务公开信息,包含财政数据、局重点工作、双随机一公开、人大意见建议答复等,共计142件;营商环境限额以下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共计106。另一方面,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受理依申请公开。2024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71件,均在规定时效内答复,完成率100%

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专职律师团队作为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应诉及信访事项、规范性文件起草及有关合同的洽谈、审核、签订,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最大程度降低行政决策和行为的风险。2024共参加行政诉讼6件,其中3件胜诉,3件待判决,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民事诉讼1件,我局作为第三人出庭;行政复议5件,其中3件申请人撤诉,2件维持我局行政行为。此外,对于我局涉及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吴淞旧改项目共计3件重大决策议题,均要求法律顾问出具了书面的合法性审查报告,保证行政行为依法依规进行。

三是做好信访工作。今年,我局继续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抓手,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止新化旧工作理念,着力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办理效能,充分发挥法律调解+心理调解的多元参与协同优势,通过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对案情全面梳理、分析法律关系、提出化解建议,推动信访事项的化解。2024年,共受理信访件322件。接到热线工单4227件,均已办结。

四是强化“保交楼”矛盾化解工作针对法院冻结部分保交楼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款项继而影响项目正常工程款拨付和业主资金退赔的情况,我局根据《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法〔202212号)相关指导意见,多次发函至人民法院,沟通协商解除相关款项的冻结,保障账户资金正常支出和项目正常运行,有效解决民生问题。另,根据《关于分类施策妥善解决保交房项目办证问题的通知》,协调区税务部门、区登记中心为购房业主开具购房发票及办理不动产权证,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会同属地部门引导搭建业主沟通平台,回应业主合理诉求。2024年累计完成2个项目、共计1012户交付工作(湾桂馨苑项目590户;红星铂雅名都项目422户)。

二、本单位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面对宝山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带来的新任务、新要求时,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法用法的实效性有待加强。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大量新法新规不断推出,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学习服务实战的能力仍有短板,学法用法与实际工作的契合度还有提升空间。二是法治宣传方式尚需进一步创新。当前主要的宣传渠道依托于政府官方渠道、宝山安居微信公众号以及线下活动等宣传渠道,有效新颖的普法形式相对不足,趣味性、互动性需加强。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2024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落实责任。我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管理人员,加强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坚持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理念,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统筹谋划,依法履职尽责。我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领我局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决策,严格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此外,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重大疑难问题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助力高效依法履职。

三是带头学法,发挥引领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推动法治学习全覆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及队伍培训的必学必训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全面依法行政的生动实践。

四、本单位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我局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创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房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为目标,完善重点学法内容,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继续加强法治培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将普法宣传与行业特色相结合,注重法治文化的挖掘和打造,加强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结合宝山安居公众号在各个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

2025年我局将继续依法做好复议答复或答辩举证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答复书及证据材料,自觉执行司法判决、复议决定;主动配合复议机关、法院的调查、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科室工作人员参与出庭、旁听、学习三合一活动,总结方法经验,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规范依法决策依法履职行为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充分发挥集体讨论、法治审核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等流程,并按要求上报区委、区政府备案,在宝山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此外,在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加装电梯、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等多领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和法规培训,确保我局工作能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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