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气象局:
《宝山区气象局关于报请审定<宝山气象站新址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宝气发〔2024〕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宝山气象站新址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2024—2035年)》, 由你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实施中如有重大调整,依法报请区政府批准。
特此批复。
2024年12月19日
区气象局:
《宝山区气象局关于报请审定<宝山气象站新址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宝气发〔2024〕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宝山气象站新址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2024—2035年)》, 由你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实施中如有重大调整,依法报请区政府批准。
特此批复。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