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山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和《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本区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联合双随机抽查。
一、抽查对象
本抽查事项的对象为本区民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抽查基数8所,抽查比例设定为100%,抽查数量8所。
二、抽查事项
(一)依法办学事项(区教育局实施)
1、学校是否执行既定课程计划;
2、学校招生收费情况是否符合市教委相关规定。
(二)安全卫生事项(区教育局实施)
1、学校是否使用叠加式保安;
2、学校是否对各类重大事故建立应急预案。
(三)食堂食品安全事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1、食品经营许可情况;
2、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贮存情况;
3、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
4、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
5、食品留样管理情况;
6、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四)校内广告事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1、学校所属区域内是否有灯箱、招贴、海报、印刷品或者其他形式的商业广告发布;
2、学生校服和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上是否存在商业广告发布;
3、学生使用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上是否存在商业广告发布。
三、抽查方式:
本事项的抽查方式为:实地检查与书面检查结合。
四、法定依据:
本抽查事项以《民办教育促进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