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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宝山区交通委关于印发《宝山区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修单位(I/M站)监管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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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6-24
  • 发文字号: 宝环保〔2024〕4号
  • 发文日期: 2024-06-2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要求和《上海市推进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强化尾气超标车辆维修单位(M站)行业监管,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交通委研究制定了《宝山区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修单位(I/M站)监管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宝山区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修单位(I/M站)监管方案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

20246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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