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要求和《上海市推进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强化尾气超标车辆维修单位(M站)行业监管,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交通委研究制定了《宝山区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修单位(I/M站)监管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宝山区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修单位(I/M站)监管方案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要求和《上海市推进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强化尾气超标车辆维修单位(M站)行业监管,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交通委研究制定了《宝山区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修单位(I/M站)监管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宝山区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修单位(I/M站)监管方案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