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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行镇

信息来源: 庙行镇 发布时间 2016-11-03
【字号
  • 所属类目: 机构职责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6-11-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6-11-0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庙行镇

 

工作职责


   (一)全面领导责任 :
   对辖区内的村镇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执法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职能,对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负全面领导和管理的责任。
   (二)主要任务 :
   1、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事业,促进农、副、工、商、第三产业等各业经济协调发展;
   2、保护、管理国有资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
   3、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加强人民调解、治保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口,依法处置违法行为;
   5、开展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镇容镇貌、路政管理、房地产管理等管理工作;
   6、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幼儿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保护文物,开展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工作;
   7、发展社会保障、社会公益、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福利生产,负责抚恤、优待、安置、社会救济、救灾和养老保险工作,统筹安排残疾人工作;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开展青少年保护和老年人保护工作;
   9、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工作的法规、政策;
   10、制订和组织实施集镇和村的建设规划工作,加强公用设施建设、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1、管理劳动、人事、统计、档案工作;
   12、管理民兵工作,办理预备役和兵员征集工作;
   13、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帮助其进行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等;
   14、协调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镇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
   15、办理民族、华侨、宗教事务;
   1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长江西路2699号
   邮编:200443
   电话:66981005   传真:66983663

 

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
   (1)协助领导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方案;
   (2)建立和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公文处理、信息综合、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内事、外事接待工作;
   (5)做好指导、督办和协调工作;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 :66981005

   组织人事科
   (1)贯彻上级组织人事工作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整和配好基层领导班子;
   (2)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
   (3)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工作;
   (4)做好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电话 : 66983871

   宣传科(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1)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开展党员法制教育、形势任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文明市民教育和法制宣传、建功立业、“三学”活动等;
   (3)抓好创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村(居委)的工作;
   (4)搞好文化站、图书馆及文化市场的管理;
   (5)组织基层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6)按照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7)负责宗教、侨务和少数民族工作;
   (8)制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
   电话 :66983873

   人民武装部(国防动员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党管武装的有关方针、政策;
   (2)负责基干民兵和民兵应急分队建设,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积极完成民兵整组、民兵集训、预备役登记与管理、武器装备管理、兵役登记等工作;
   (4)做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工作和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5)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国防教育等活动。
   电话 :66983882

   信访办公室(司法信访综合窗口)
   (1)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负责建立健全办信、接访、信息报送、信访网络、排查督办、档案管理等制度;
   (2)负责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和市、区信访转办件的办理工作;
   (3)协助市、区信访办做好群众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接待和群众反映问题的化解工作;
   (4)负责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定期排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5)负责信访老户和扬言越级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好党政领导接待日的安排协调工作。
   电话 :66988029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负责制定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工作计划和相关措施;
   (2)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做好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群防群治、外来流动人口和犬管等工作;
   (3)开展创建安全小区、安全合格单位工作;
   (4)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为村(居)民、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电话 :66988830

   财经管理办公室
   (1)负责制定镇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
   (2)负责对各种经济组织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3)负责镇财政收支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务管理及资金融通工作;
   (4)做好镇财政年度的预决算工作;
   (5)加强对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电话 :66983701

   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1)对企事业单位集体资产的管理进行政策指导、监督、投资咨询服务;
   (2)对企事业单位集体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指导服务;
   (3)对企事业单位改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等进行政策性指导及咨询服务;
   (4)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指导、方案审核服务;
   (5)办理集体企事业单位经营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营者离任审计服务;
   (6)办理集体企事业单位基建工程项目审计服务。
   电话 :66982006

   社区管理办公室
   (1)商议社区党建和社区管理的重要事项,并向有关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2)负责社区党建工作,领导和协调社区内新经济组织、社团组织和社会中方组织开展党务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                    
   (3)负责实施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4)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居委会民主自治;
   (5)组织、指导社区单位党组织积极参与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6)制定社区党建、社区发展规划和加强社区管理,优化环境质量,提高社区成员文明素质工作的目标、措施;
   (7)加强城镇(小区)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派出机构的工作进行评议,组织协调环境整治工作;
   (8)督促、检查辖区物业管理工作;
   (9)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帮助建立和完善各项项规章制度,促进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
   (10)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 :66983610

   房地产管理所(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办理建设项目;
   (3)加强镇、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查处违法建筑;
   (4)抓好水利建设,开展水资源管理和防汛防台工作;
   (5)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6)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市政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查处违章行为;
   (7)负责土地、地籍管理,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做好私房地产税和其他有关税费的征收工作;
   (8)加强房产管理和行业指导,协调督促物业管理和协调处理各种房地产权属纠纷,配合查处违章违法行为。
   电话 :66983928                                                                                                                                                                                                                                                               社会事业管理科
   (1)负责制定并落实教育、科技、民政、文化、卫生、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它各类教育;
   (3)推进和完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民初级卫生保健;
   (4)组织无偿献血和开展红十字会工作;
   (5)参与组织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各项民政优抚政策;
   (6)做好拥军优属、扶贫帮困工作;
   (7)负责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青少年保护工作;
   (8)抓好群众性文件、体育等工作;
   (9)执行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指导检查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电话 :5647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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