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城市更新、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和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协议置换管理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5〕220号)要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会同相关单位起草了《上海市宝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置换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草案)”)。
二、法律依据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于2025年4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协议置换管理的意见》。
三、起草过程
为规范本区房屋协议置换行为,维护协议置换双方合法权益,起草工作由区房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街镇配合,深入研究《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沪房规范〔2025〕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宝山区实践,研讨、起草、修改并最终形成了《管理办法》(草案)。
四、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办法》(草案)共十八条内容,按照房屋协议置换的基本流程包含了以下内容:
总体要求:房屋协议置换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实施主体、开展房屋协议置换的条件;工作流程:项目和范围的确定、房屋调查登记、方案编制、征询及修改、房屋协议置换公告、合同主体的确定、评估机构的选定、房屋价值评估、置换方式、协议签订、结果公开、安全管理等;以及文件施行日期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