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宝山区部分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核定、调整意见的复函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2021年度宝山区部分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核定、调整意见的复函

信息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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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1-07-08
  • 发文字号: 宝发改〔2021〕184号
  • 发文日期: 2021-06-2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发展改革委

宝山区教育局:

你局宝教财[2021]8号文收悉,根据《关于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1015号)和《关于政府定价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宝发改[2018]303号)的规定,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复函如下:

一、 各相关学校调整,核定学费、住宿费标准如下:

1、   上海民办行知二中实验学校

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2000元;

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2000元;

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00元。

2、   上海市民办锦秋学校

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3000元;

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3500元。

3、   上海民办和衷中学

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0500元。

4、   上海市民办交华中学

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500元;

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00元。

5、   上海民办日日学校

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9000元;

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9500元;

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100元。

6、   上海市同洲模范学校

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1000元;

初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1000元。

7、   上海宝山区世界外国语学校

住宿费标准核定为每生每学期6500元。

8、   上海民办华二宝山实验学校

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3000元;

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4000元;

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900元。

上述收费标准自202191日起实行,上述收费标准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执行。

请你局督促各相关民办学校做好收费管理和收费标准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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