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教育局:
你局宝教财[2021]8号文收悉,根据《关于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1)015号)和《关于政府定价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宝发改[2018]303号)的规定,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复函如下:
一、 各相关学校调整,核定学费、住宿费标准如下:
1、 上海民办行知二中实验学校
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2000元;
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2000元;
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00元。
2、 上海市民办锦秋学校
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3000元;
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3500元。
3、 上海民办和衷中学
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0500元。
4、 上海市民办交华中学
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500元;
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00元。
5、 上海民办日日学校
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9000元;
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9500元;
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100元。
6、 上海市同洲模范学校
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1000元;
初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1000元。
7、 上海宝山区世界外国语学校
住宿费标准核定为每生每学期6500元。
8、 上海民办华二宝山实验学校
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3000元;
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4000元;
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900元。
上述收费标准自2021年9月1日起实行,上述收费标准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执行。
请你局督促各相关民办学校做好收费管理和收费标准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