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文件
宝环保〔2026〕1号
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稳法治建设“方向盘”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锻造过硬生态环保队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生态环境保护的全方面和全过程,以党建促进业务融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与市委“学思想、强作风、建新功”活动和市生态环境系统“学思想、转作风、提能力”专项行动相结合,开展中心组学习11次,举办读书班4次、专题研讨4次、警示教育会1场,促进干部队伍能力提升,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二是发挥领头雁作用,树立学法用法标杆。落实“会前学法”,专题学习研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打造美丽上海典范的决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铁军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要求,综合运用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专题研讨会、联合研学等学习形式,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法治建设思想共识。
三是聚焦重点抓落实,稳步推进法治建设。紧扣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开展法治宝山建设行动方案终期评估,全面总结成效、查找不足;修订《宝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有序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清理;完成宝山区“八五”普法规划自评、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精进执法业务,筑牢依法行政“压舱石”
一是聚焦“一证式 ”监管,实现执法高效融合。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根据《2025年度宝山区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和《宝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2025年工作要点》,深度撮合相关检查任务,将多至7-8项专项任务进行整合,以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为主线,积极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实现检查任务高效融合,尽量做到一码进门“一查清”。在实现有效监管基础上,每家企业计划检查数尽量控制在一年2次以内,检查记录同比减少510件,减少比例为26%,发现问题率从23%提升至40%,大幅提升任务撮合度和问题发现率。
二是优化跨部门协同,减少涉企执法干扰。按照“应协同尽协同”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联合检查协同机制,于10月底前完成《宝山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事项)清单(2025年版)》中涉及的执法事项,主动深化与区卫健委、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应急局等部门协作,主动牵头发起联合任务共76件,参与联合任务60件,全面提高跨部门联合检查率,减少涉企干扰。
三是强化双查机制,筑牢案件质量防线。落实案件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双查机制,组织法制人员对2022年6月以来办结的案件进行自查,累计自查60起案卷;市案件质控小组累计抽查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7起,均未发现任何实体和程序问题;针对细节性不足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为切实提升案卷质量和办案质效,组织开展“背靠背案审”特色活动,由青年突击队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打分,共组织14次“背靠背案审”活动,累计对38起案件互相审查,有效提高在办案卷质量。
(三)聚焦环境质量,擦亮依法治理“成绩单”
一是统筹推进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落实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清洁空气计划、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大气污染治理相关项目,修订扬尘“片长制”,制定机动车、加油站排放监管及国控点小时预警响应等工作制度,强化问题督办约谈,联动部门和街镇协同攻坚,共开展空气污染预警保障111天,闭环处置扬尘、固定源、车载PM10高值等问题线索。强化基础防控建设,编制1698家涉气企业“两气”融合排放清单,组织29家重点工业企业、34家移动源企业及115个在建工地制定389项减排措施,推进86家企业101项夏季VOCs深度治理等专项任务,调研26家重点涉气企业,整改75个低效失效问题。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筑牢水环境安全防线。完成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审计问题整改。加强重点河湖和18个国市控断面附近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持续推进全区问题排污口整治和销号工作。开展国市考断面水质波动分析和整改,加强水污染源监管,持续强化水源地监管工作,开展水源地风险源排查和管控,组织水源地应急演练,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考核保持“优秀”。
三是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落实建设用地全过程管理,完成73个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报告评审,完成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继续保持100%安全利用;配合完成大吴淞启动区9.34平方公里土壤污染普查工作,宝钢股份等6家土壤重点单位土壤与地下水超标情况排查,动态更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成2025年每季度建设工作简报编制,调度区建管委、绿容局、农业农村委等部门无废任务推进情况,完成197家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评估。
(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服务“新高地”
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打造惠企利企“快车道”。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82件、排污许可证核发与变更184件、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124件,事项平均办理时间在承诺时限内再压减50%,让企业切实享受到“放管服”改革的政策红利。对重大产业项目全面畅通审批“绿色通道”,实施“主动跨前、专人跟进、并联审批、总量统筹”等一系列创新服务保障。坚持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深化环评、辐射安全许可等事项“线上帮办”服务,创新夜间施工审批“智慧好办”模式,对重点、复杂事项推行“领导帮办”机制。
二是深化信用赋能服务,破解企业信用“痛点堵点”。针对行政处罚带来的“信用污点”这一企业核心痛点,实施“两书同达”服务模式,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明确修复条件、流程和时限,为企业提供清晰“补救路径”,安排专人全程指导,助力企业快速摆脱失信束缚。同步送达19份《信用修复告知书》,指导23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三是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彰显法治温度和力度。坚持 “过罚相当” 和 “教育为先” 原则,对于非主观恶意、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但“免罚”不等于“免责”,通过《生态环境执法意见书》帮助企业分析问题根源,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实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依法作出8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出具8份《生态环境执法意见书》。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处罚的衔接机制,对积极承担修复责任、主动减轻危害的企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对4起案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五)拓展普法维度,奏响生态法治“和谐音”
一是推行“环保管家+执法”协同模式,精准普法助企整改。在日常执法和专项检查中,局执法大队和宝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携手,形成“执法带头、技术支撑”的联合检查机制,执法队员和环保管家一起走进企业,深入车间一线。环保管家从专业角度帮助企业“体检”,重点排查治污工艺、设备运行维护等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如废气处理参数设置不对、设备保养间隔太长等问题,并现场出具书面报告;执法队员则依据这份“体检报告”和实地情况,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讲解,“既看病、又开方”。
二是精心编制环保宣传手册,夯实普法基础。围绕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线监测、危废管理、辐射安全这些常见、易出问题的领域,专门编写《环保管理宣传手册》,并向70多家企业发放。执法人员用真实案例“以案说法”,把生硬的法条讲明白、说透彻,让企业清楚知道“什么不能碰、应该怎么改”,从根本上避免因为“不知道、不了解”而违法。
三是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强化警示效果。通过深入剖析违法违规案例,引导企业自觉学法守法。在“环保宝山”公众号开设“以案说法”专栏,系统梳理典型违法行为的认定过程、危害后果和法律依据,用真实办结的案件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发布11期“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效果显著。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存在 “专业储备弱、实战经验少” 的问题。在市级执法实战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中,反映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仍存在短板,如专业知识储备存在 “断层”、实战演练与案例分析 “落地不足”。二是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生态环境执法办案培训,尤其是新型违法行为的查处,如第三方环保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不熟、执法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
三、主要负责人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郑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和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决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担任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注重带头领学促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带头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内法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新法新规等,引导干部职工把法治思维贯穿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办案全流程。
二是聚焦重点工作,统筹部署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生态环境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年度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形成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 的工作格局,完成“宝山法治建设一规划两行动方案”终期评估、《宝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修订、“八五”普法自评、综合执法履职评估、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工作。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牵头制定《宝山区生态环境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25年宝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并担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组长,确保相关工作体现实战、追求实效。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共出庭应诉2次,做到“出庭必发声”。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党建引领强根基,把牢法治建设方向
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推动党建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压实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和党建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为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工作筑牢根基。深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党组会、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法典等纳入干部培训的核心内容,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学习3次,持续提升党员干部依法履职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高水平行政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纵深落实环评与排污许可全链条改革的最新要求,继续做优做强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全面完善排污许可制,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分区管控应用,加快完成区级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准”管控推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高质量”。
(三)高效能执法监管,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积极拓展运用红外热成像、无人机等先进技术手段以及排污许可信息、自动监测、视频监控、机动车检验检测视频、固废管理信息平台等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不断丰富和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全力打造“智慧+精准+无感”执法新模式,并强化重点领域攻坚。实现精准普法,针对不同行业企业开展定向法治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等制度,引导企业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履责”转变,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6日
抄送:宝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