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对杨鑫路路灯进行改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杨鑫路(江杨北路-蕰川路)道路权属涉及杨行镇镇管(江杨北路-松兰路)和区管(松兰路-蕰川路)。整段道路路灯全部移交市路灯管理部门管养。
其中杨泰路以东至江杨北路段为后期实施道路,路灯按照新的规范标准实施的路灯间距约30米,现场树木不高,照明亮度符合新的标准要求。
杨泰路以西至蕰川路段为老路段,当时建设的路灯是以原电力水泥杆为路灯主杆,基本上约40米间距一根,和规范的路灯杆30米一根有差距,覆盖范围上面有欠缺,又因为行道路生长茂密,遮挡了灯光,照明效果更加达不到要求。
接到提案后,我单位立即联系绿化养护单位,3月底前及时完成行道树修剪清理,以后会定期修剪并确保绿化无遮挡灯光。又联系了路灯养护单位,了解到去年4月已经更换过照明灯头,下一步将及时检修路灯,确保照明度。
委员提出的降低路灯高度和提高照度建议,因路灯净空要确保6.5米的高度照度也有相关规范要求,无法进行调整,只能等后期路灯改建时按规范30米一盏的规范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