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宝府〔2013〕99号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3〕8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大场镇大华四村第六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的管辖范围为:东至真华路,南至武威东路,西至真金路,北至华灵路。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华灵路1788弄37号101室,活动用房设在华灵路1788弄44号102室。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宝府〔2013〕99号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3〕8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大场镇大华四村第六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的管辖范围为:东至真华路,南至武威东路,西至真金路,北至华灵路。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华灵路1788弄37号101室,活动用房设在华灵路1788弄44号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