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基层单位
为切实做好市民热线办理工作,依法依规解决市民合理诉求,迎接市、区两级市民热线“不属实”工单检查,根据区城市网格化中心《关于开展市民“不属实”工单办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宝网管﹝2017﹞7号)的要求,我局将对各基层单位具体承办并认定为“不属实”工单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12日期间,我局承办并认定为“不属实”的区网格转来的热线工单。经梳理,此类工单有7件(附件)。
二、检查内容
对照工单办结报告,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市民反映情况进行事实认定,核对市民诉求是否属实。
三、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将梳理出的7件工单发回原承办单位进行重新核实和认定,并将结果上报局投诉平台(5月24日至6月2日)。
2、核对结果。根据承办单位反馈情况和市民诉求内容进行核对,确认认定结果(6月2日至6月5日)。
3、梳理上报。按照区网格要求,我局将自查情况上报(6月7日前)。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