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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 促进宝山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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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6-10-10
  • 发文字号: 宝府〔2026〕67号
  • 发文日期: 2026-10-1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要求,经评估,现决定对《关于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 促进宝山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宝府规〔2025〕1号)予以废止,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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