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0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_建议提案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0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高境镇 发布时间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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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建议提案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6-1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6-1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高境镇

施泽淞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宝山南部地区人才公寓建设”的建议收悉,我镇经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形成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宝山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人才公寓房源筹集渠道有四种:区属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化人才公寓、街镇园区自建人才公寓、单位自建人才公寓。
  公共租赁住房方面,我镇泰禾红悦苑配建公共租赁住房68套(两居室34套、三居室34套),已于2019年由镇政府定向包租供应区域内重点企业人才。
  市场化人才公寓方面,按照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尽量职住平衡等原则,在已有市场化租赁住房项目中选取品质较高、交通便利、管理规范的认定为“人才公寓”。我镇已申请定位于新杨湾科创园的水岸公社项目为市场化人才公寓,涉及房源100套。
  二、工作措施
  综上,由于镇域内新建商品房项目缺乏、品质市场化租赁项目较少,可供应公共租赁住房和可认定市场化人才公寓数量与区域内人才安居需求不平衡,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是依托区力量,统筹管理使用一批人才公寓。由区层面加大高境周边区域房源统筹使用力度,年内淞南镇“芳草寓”市场化租赁住房项目、上港“星江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参与认定“人才公寓”,进一步扩大人才安居房源辐射面。
  二是升级改造认定一批人才公寓。我镇梳理排摸区域内各类存量租赁住房项目,结合租期以及经营情况,采取硬件设施改造升级或引入品牌化运营企业等措施,优化提升市场化租赁项目品质,扩大可认定人才公寓租赁项目蓄水池。拟发展邑都青年公社、创寓家公寓进行改造升级后认定为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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