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基层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汛期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妥善做好高温、以及汛期强对流和台风等灾害性天气下的各项安全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好施工现场生产人员、行业设施养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高温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我区水务行业稳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责任落实
近期,本区将经历一段较长的高温过程,对安全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各单位、各科室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各基层单位要对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入汛后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落实,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化解极端天气多重叠加下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和潜在风险,健全防控管理措施,开展隐患排除和治理工作,确保防范措施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落实,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严格监督检查,完善措施保障
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本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通知》(沪水务〔2024〕233号)文件要求,大力推动“六项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围绕水务设施的长效运行养护、在建工程生产作业、防汛防台等方面,切实加强管道养护露天作业、河道保洁水上作业、水务建设工程一线生产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和安全防护,组织力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具体措施,确保我区水务行业在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平稳、有序。
(一)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对施工作业现场(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住宿区(大功率电器、电瓶车充电)、危险品储存及使用、密闭空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动火作业等加强安全检查;加强机械设备、原材料安全质量检测和安全管理,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缺陷,及时督促参建单位予以整改销项,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加强防暑降温的组织管理
重点督促各水务设施养护单位和在建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规范本区在建工程用工年龄的有关规定,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杜绝超龄用工;督促相关单位针对夏季施工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高温期间,严禁违规赶工,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和作息时间,通过“做两头,歇中间”等措施,避免高温天气露天室外作业。市、区气象部门天气预报气温达35℃以上时,白天高温时段(11:00-15:00),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暂停户外施工作业。天气预报气温达37℃以上时,暂停户外施工作业,防止中暑事故发生。
(三)加强防暑降温的措施保障
各水务设施养护单位、水务工程参建单位要加强对作业现场的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和防暑降温设施和物资的保障供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许可制度、食品采购、加工、存贮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持证(健康证)上岗,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相关防暑降温措施,配备透气性好的安全帽、清凉油等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和药物;安全用电、淋浴间等生活区临时设施要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对不宜从事日晒、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四)严格落实安全度汛责任
局属各基层单位、各科室及水务设施养护单位、水务工程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安全度汛责任,强化监管(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制度,针对实际情况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切实保障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检查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度汛检查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提升上下联动效能,提高现场应急处置及指挥能力,尽最大可能消除险情,减少损失。
三、加强应急管理,做好信息报送
局属各基层单位、各科室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应急等部门发布的监测预警和工作提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高温天气和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的防御应对措施,针对性地制定高温中暑、食物中毒、消防急救、安全生产、防汛防台等各类应急预案。严防“模板化”,严禁“套路化”,严格“务实化”,落实好应急处置物资和力量,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不断提升养护和施工作业人员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意识,全面预防高温作业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信息通信网络,确保各级预警信息接收和响应及时有效,迅速上报信息(半小时口头报、一小时书面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要时刻保持备战状态,保证“生命绿色通道”畅通,科学、精准、及时、有效。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