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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招商办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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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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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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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宝府办〔20122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招商办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融入全市四个中心建设,加快全区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宝山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现就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1.招商引资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十二五时期是宝山全面推进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的关键阶段,加速实现区六次党代会提出的五个好目标,必须通过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加速引入更多更好的外部资源,实现经济发展的腾飞,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圆满完成。

2.招商引资是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举措。

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发展转型,是宝山十二五期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如期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必须通过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依托重大功能项目的引进,加快重点地区调整转型,实现全区域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3.招商引资是发展新兴产业的重要手段。

宝山是一个老工业基地,发展新兴产业的基础较为薄弱,必须通过招商引资,引入一批优质的新兴产业企业,形成一定规模的新兴产业集聚群,以从整体上改变产业发展的格局。

二、基本原则

做好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要认真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1.遵循市场规律和政策扶持相结合。招商引资工作要依托政策的引导和扶持,更要注重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无论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还是加大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招商力度,都要在运用好客观经济规律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政策的引导和扶持作用。

2.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招商引资工作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拓展空间,以政府的政策和措施为引导,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同时加强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力求形成各方齐心协力的局面。

3.推进经济转型与城市转型相结合。招商引资工作既要服务于本地区的经济转型,又要服务于本地区的城市转型,而且要促成经济转型和城市转型间的彼此互动,使经济转型服务于城市转型发展,城市转型以经济转型发展为支撑。

三、目标要求

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的突破,每年新增工商注册户数、注册资金、新增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大项目,同比增长不低于15%,力争达到20%

2.每年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相关企业或机构12家,国内行业领军企业35家。重点是知名大集团、大企业地区总部或相关机构,以及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领军企业。

3.引进一批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对地区经济具有支撑性、功能性的大项目。引进一批新兴的产业及其企业,尤其是信息服务、邮轮服务、钢铁服务、金融服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方面的知名企业、品牌企业,以及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基金公司、上市公司等。

四、招商重点

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要紧密围绕以下重点推进:

1.现代服务业。

重点是信息服务、邮轮服务、金融服务、节能环保、设计研发、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商业、旅游业、钢铁服务业等行业。特别是这些行业中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或具有行业龙头地位的企业,如具有行业领军地位的信息服务业、大型邮轮公司地区总部、邮轮研发销售、邮轮物资配送企业、大型城市综合体、高星级宾馆、著名酒店管理集团、旅游产业开发建设、文化创意设计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国内外领军企业、创新企业、知名企业。

2.先进制造业。

重点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新材料方面,重点是高性能膜材料、功能陶瓷、半导体照明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企业,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等先进结构材料企业,环保节能材料、新型绿色建材企业;在新能源方面,重点是风电发电机、主控制器及系统等关键部件企业,多元化的太阳能光伏光热相关装备企业;在装备制造方面,重点是机器人产业、民用航空、核电、火电、特高压输变电、轨道交通装备、自动控制系统、海洋工程装备、汽车关键零部件、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及产品、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企业;在电子信息方面,重点是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关键部件企业,LED分装器件及产品企业。

3.现代农业。

重点是充分利用区内现有农业资源,适度开发体验农业和休闲农业,促进农业和商业、旅游、文化、科技、体育等行业联动发展。

五、组织机构

建立区、镇两级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1.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规划土地局、区合作交流办、区招商办、工商宝山分局、区税务分局等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

2.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研究决定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区内涉及招商引资的有关重大事项;

2)审议确定每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3审议确定每年度重大招商活动计划,协调落实有关工作;

(4)审议决定促进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

(5)审议决定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3.各街镇、园区要参照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相应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镇、园区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街镇、园区建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情况,应报区招商办备案。

4.设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招商办。办公室主任由区招商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招商办、工商宝山分局、区税务分局分管领导兼任。

5.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每年度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计划、投资重点、目标任务及其指标分解;

2)负责落实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议定的工作事项,以及促进招商引资的日常工作;

3)就招商引资涉及的有关事项开展专项调研,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并及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或决策;

4)收集有关投资信息,经整理或编辑后供领导小组成员参阅;

5)完成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1年度招商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区政府召开,分析形势,总结经验、部署工作,同时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领导小组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全体成员参加。

3)招商分析会。一般每月一次,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各街镇(园区)分管领导参加,交流各街镇(园区)每月招商工作情况,分析招商形势,解决有关问题。

4)工作例会。一般每季度一次,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交流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5)专题会议。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研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2.协同制度。

1)大项目协同推进。对本区亟需引进的大企业,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落户的各环节上,提供快速、高效、便捷的服务。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或技术难题,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动为企业出点子、想办法,千方百计给予解决。部门难以解决的,上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服务协同受理。为做好安商、稳商、留商工作,对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户口、子女入学、就医、住房、文化交流、出入境等各方面提出的合理需求,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解决的具体意见,转送相关部门受理。受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给予优先解决。

3.信息交流制度。各街镇、园区及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平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有关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全市招商引资重要信息以简报等方式印发各街镇、园区及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各街镇、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全区各产业集聚区、特色园区、商务楼宇等招商载体资料,为建立招商载体信息库奠定基础

4.人才培训制度。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街镇(园区)以及有关招商中介机构的招商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采取定期综合培训班、专题培训班,不定期举办专题讲座、对口交流、参观考察、业务考试等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提高我区招商引资一线人员的业务素质。

5.宣传推介制度。区招商办要会同区招商引资专业机构和各街镇(园区),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造势功能,积极利用国家、本市和区的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介绍推介我区的投资环境,发布招商动态和投资信息,营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并大力加强与《上海招商网》等专业网络媒体的合作,整合本区招商资源信息,借助网络的互动功能提升推介效果。

七、表彰奖励

每年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业绩优异的单位、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特色产业园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1.表彰。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街镇(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特色产业园和经济发展区等先进集体,在年度区招商引资工作会议上给予通报表彰。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中贡献突出的街镇(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特色产业园、经济发展区、专业招商团队、有关职能部门等单位的先进个人,在年度区招商引资工作会议上给予通报表彰。

2.奖励。按照定量考核、综合评分、上不封顶的原则,对各街镇、园区进行考核,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奖励办法,对街镇、园区领导班子予以奖励

附件:1.2012年宝山区各街镇、园区新增工商注册资金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2.宝山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略)

3.宝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4.宝山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考核办法(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招商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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