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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促进灵活就业,提升就业质量的建议(提案号9B016)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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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建议提案
  • 主题分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3-06-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06-0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对关于促进灵活就业,提升就业质量的建议的答复

田正军委员:

感谢您对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灵活就业,提升就业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多次讨论和调查研究,现形成办理意见如下:

灵活就业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就业形态也相应发生了较大变化,出现了形式多样的“新就业形态”。上海是全国的科创中心,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发展,灵活就业已成为伴随数字经济发展而不断壮大的就业形式,也是“十四五”期间解决进城务工、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缓解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面临招工难、招工贵等问题的重要路径。

如何为促进灵活就业提供有利的机制保障,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权益保障,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亟须研究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加快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为使灵活就业模式更规范、更完善,更好发挥做大做活就业蓄水池的功能,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的一个亮点是在全国率先设立“灵活就业”专章,提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灵活就业促进措施。宝山区也一直致力于加大灵活就业支持力度,优化灵活就业环境,强化合法权益保障,促进新就业形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支撑。灵活就业人员的情况千差万别,既有拥有较高职业技能的劳动者群体自主选择灵活就业,尤其是一些年轻劳动者希望以“灵活”获得充分的“自由”;也有一些年龄偏大、技能不高,或者失业再就业人员,甚至就业困难的特殊劳动者群体,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没有其他更好的就业渠道,而被迫选择灵活就业形式。《条例》从灵活就业服务、灵活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条例》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方式的支持力度,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优化灵活就业环境,强化政策服务供给,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再者,针对新就业形态,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等内容。《条例》也提出“建立和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鼓励发展与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相衔接的互助保障和商业保险”。即将出台的《宝山区关于促进技能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也提出了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评价合格且取得证书的,给予个人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调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提升就业质量等具体措施。

二是搭建数字平台。数字经济时代,网络已经成为许多人尤其是青年人工作生活的一部分,拓展和丰富了线上市场的功能,包括线上岗位供求信息发布和推荐、职业指导以及职业技能培训和提升等。宝山区依托“随申办APP”打造“宝就业”服务平台,抓住供需两端,将公共就业服务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一是人岗资源,海量集成。抓住供给侧和需求侧,坚持“政府+市场”模式,通过市、区、街镇、社区四级网络,以及与重点人力资源机构合作等方式,最大限度归集求职人员和岗位信息,让求职者便于发现合适的“岗”,让企业及时找到合适的“人”。二是就业服务,全区覆盖。宝山求职者或企业首次使用“宝就业”后,将就近匹配街镇(居村)服务专员提供的服务,并通过分类标记功能,更主动、更精准服务应届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以及专精特新等重点企业,全面打通公共就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平台使用,简单便捷。整合区职能部门、街镇、园区和居村力量,持续宣传“宝就业”平台,求职人员随时通过微信、支付宝、随申办APP扫码即可线上找工作,招聘企业随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即可上线自行发布岗位或委托政府部门代发。四是就业形势,动态研判。在平台数据集成的基础上,将联合专业人力资源机构,对全区以及各街镇企业和劳动者的相关就业信息按需开展动态分析研判,从而推动实现就业形势监测预警和就业政策措施完善两大功能

三是优化补贴服务。《条例》明确,本市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体系。在本市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岗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从今年5月1日起,在本市的外省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和上海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一样,按照同样的规则,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在具体经办过程中,将采取个人承诺制,推行集成化办理,进一步简化灵活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的办事流程。“一网通办”上线灵活就业“一件事”,灵活就业人员只需一次申请,就可以实现打包联办、一网通办。宝山区全面落实市相关政策要求,一方面做好灵活就业登记。指导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做好本市户籍及来沪从业人员的灵活就业登记等相关事宜。2023年至今,我区灵活就业登记办理2405人次,其中本市人员2223人次,来沪人员182人次。另一方面落实灵活就业政策。及时受理、审核、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相关就业补贴。2023年至今,发放大龄失业人员就业岗位补贴2315.22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4861.33万。2023年至今,发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15.8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和吸毒康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灵活就业补贴391.35万元。再一方面组织开展线上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开展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用人单位可根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培训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线上培训补贴。

四是强化权益保障。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的痛点难点,注重发挥行业工会更懂行业劳动者的优势,切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强源头参与,力行依法维护。着力健全完善区镇两级“两方联席”“三方协调”“四方联动”“4+X多方合作”机制。通过定期沟通和重大事项会商,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领域信息共享、分析研判;积极维护新业态就业群体合法权益,探索行业性劳动权益维护和诉求表达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纳入党政主导的维稳大格局之中。二是加强预警联防,力促行业稳定。行业工会和地区工会条块联动,开展预警预防、联动调处,在稳妥有序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源头参与企业重大改革调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精准维护,力推共享双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依托1+3+14+100职工维权服务平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免费提供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工资支付等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聚的行业和企业,加大劳动法律监督和工会法律体检,以点带面督促依法合规用工;完善劳资双方沟通协调机制和民主参与机制,指导物业、餐饮等行业工会扎实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集团合同、职代会等,促进职工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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