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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宝山人社认(2025)字第2286号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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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示公告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9-3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9-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陈小红:

本局受理上海标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按规定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工伤认定决定,现根据《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向你送达宝山人社认(2025)字第2286号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如下:

对陈小红于20250620日受到的事故伤害,予以认定为工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本认定决定生效。

特此公告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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