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宝山区综合交通发展“十五五”规划》(以 下简称“规划”)是宝山区交通委员会依职权制定的规范性 文件,宝山区交通委员会是其确认的起草部门。
二、宝山区交通委员会在《规划》起草过程中听取了相 关部门意见。
三、宝山区交通委员会起草的《规划》与上位法及相关 的规范性文件、政策不冲突。
综上所述,《协议》的起草主体适格、程序合法、内容 适当,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情形。
宝山区交通委员会法规信访科
2026年7月13日
一、《上海市宝山区综合交通发展“十五五”规划》(以 下简称“规划”)是宝山区交通委员会依职权制定的规范性 文件,宝山区交通委员会是其确认的起草部门。
二、宝山区交通委员会在《规划》起草过程中听取了相 关部门意见。
三、宝山区交通委员会起草的《规划》与上位法及相关 的规范性文件、政策不冲突。
综上所述,《协议》的起草主体适格、程序合法、内容 适当,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情形。
宝山区交通委员会法规信访科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