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讨论审计情况及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宝山区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区政府有关要求,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力度。检查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各种措施抓好整改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得到了纠正和整改。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本级预算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的问题。区财政局和区人保局正在研究制定市拨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相关补贴办法,拟通过区级培训平台提供职工培训,让相关企业及时享受专项补贴,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关于部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未及时收回的问题。区规土局已牵头区财政局、区土地储备中心、所涉镇、园区及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详细梳理了项目情况,并在区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上汇报了各单位调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资金收取情况。区政府要求区规土局等相关部门落实分类催缴措施,对已安排使用土地指标但未缴纳耕地占补平衡成本费的项目,按市政公建类、工业及动迁安置房项目、六类经营性项目等三类解决方案催缴。目前已有部分单位开始陆续补缴。
(三)关于财政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区财政进一步督促预算单位按月上报公务卡强制结算项目现金支出统计表,组织开展公务卡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公务卡使用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二期平台建设,完善政府采购流程,加强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分析,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和采购效率,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
(四)关于国资经营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按收入的20%统筹安排使用,并逐步改变“谁缴谁用”的现状。
二、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为加强源头管理,区财政局制发了《关于将八项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区工商联、区委老干部局按规定将2013年收取的房屋租赁收入已上缴区财政;区水务局将局基建管理费户进行了销户,规范了建设管理费的使用管理;区安监局制定了《安监局预算编制规定》,对预算的编制、审核、调整、执行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关于执行财经制度方面的问题。区电视台、水利署等单位纠正了违规发放或超标准列支经费的问题,区电视台办理了取消技协的相关手续;区安监局制定了《安监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暂行规定)》,明确了专项资金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范围等管理要求。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区水务局已对部分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办理了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并表示对工程项目将形成规范的财务结算、决算和结余资金汇缴机制;相关单位均表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完善支付依据和手续,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三、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节能减排资金使用管理及其效果情况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针对节能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的问题,通过对商务楼宇、办公大楼和公共建筑,安装分项计量来实现能源监测的全覆盖,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手段大力推进服务业的节能技术改造。针对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区发改委已拟定了《宝山区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会审办法》,对会审内容、流程进行了细化;修订了《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若干意见》,对部分项目采取简易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项目审核和资金拨付效率得到提高。针对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区建交委正在修改《宝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交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积极推广新能源车辆;区发改委对对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补贴政策进行了修订,政策惠及面将得到拓宽。关于相关街镇加强对后续产业规划和土地开发利用的建议,目前区经委对2010-2012年我区重点调整后土地再利用情况进行了梳理,下一步将加强与相关街镇沟通协调,做好调整项目的后续土地利用和产业规划的指导等工作。
(二)宝山区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及效果情况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针对业务信息系统对参合人员身份识别信息设置不够科学的问题,区合医中心已完善了新农合信息系统软件中的信息识别功能,将身份证号作为参合人员唯一性的识别代码,避免重复参合;针对村级实时结算终端存在非划卡就医现象的问题,区合医中心已向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发通知,并督促各中心按新农合保障卡划卡挂号结算规定执行;针对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及沟通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区合医中心、区民政局、区残联通过多次协调沟通,明确了信息传输流程和具体操作办法,促进新农合医疗减负、风险救助和民政救助等政策的有效衔接。
(三)区水务局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其效果情况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针对下属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要求未保持一致的问题,区水务局对基层单位经济业务的规范化管理进行了落实与布置,要求完善合同管理;针对投资监理审核监管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区水利署已要求监理对工程项目开展全程监理,并对每一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记录,督促责任落实到位。
(四)村庄改造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及其效果情况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各镇相关人员多次研究落实整改,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本区村庄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项目批复审核不够健全的问题,《通知》明确了年度村庄改造项目计划变更需履行的申报、审核、批复管理程序,并做好相应的书面记录等;针对各镇监理费等二类费用存在多列或支付方式不符规定的问题,已分别核减三个镇投资额33.8万元、5.06万元、5.85万元,并要求各镇完善二类费用的核算制度;针对后续养护管理督促整改机制和问责机制未落实到位的问题,区新农办从组织体制、工作机制上加以完善,督促各镇加强考核,强调奖惩并重,增强村民自主管理意识等。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和整改情况
生态专项建设工程项目。区审计局对该项目第五次跟踪审计结果表明,生态公司为加强项目和内部管理,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渐趋完善。针对历年审计建议,生态公司规范了年度资金收入计划编制;完善了档案管理、工程款结算、合同分级审核、资金拨付审核、费用报销等方面的规定和流程;规范了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强调了施工图预算编制等要求。本次审计过程中,生态公司边审计边整改,针对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符情况重新签订了施工合同;针对同设两本账资产价值无法及时准确反映的情况,着手进行规范清理;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账。目前建设管理正在不断完善、规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