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
为组织好公民无偿献血,保障血液安全,完成今年献血任务,依据《上海市献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现就做好2024年本镇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本镇今年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募集无偿献血总量为1115人份(每人份200ml)。
二、工作安排
(一)献血任务指标
根据要求,各村按户籍人口数的1%,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无偿献血量按2023年各单位注册单位缴纳养老金总人数或职工人数的6.5%比例分配,按社保登记的邮政编码由所属辖区的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无偿献血量见附表。
(二)献血时间和地点安排
2024年11月11日-24日做好宣传发动。2024年11月25日-12月8日献血报名,献血时间2024年12月23、24日,献血地点:顾村镇文化活动中心。
(三)献血对象、身体条件要求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
3、体检:血压100—150/60—90毫米汞柱,心肺检查正常,肝脾不肿大,无畸,无残缺。
4、公民献血时必须带好居民身份证,来沪务工人员还必须带好居住证。
(四)献血情况说明
1、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献血公民给予适当误工、交通、营养补贴。
2、在组织献血时,各单位应组织单位内职工或在本单位工作的来沪人员献血,各居(村)应组织本辖区内居民和持有本镇居住证的来沪务工人员献血,不得雇人卖血,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按《上海市献血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3、献血者每次献血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4、对因体检献血合格人数达不到献血任务数或没有做好工作而未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镇献血办公室将安排该单位再次组织公民进行报名、献血,直至献血任务完成为止。
5、对今年未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将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卫生办负责献血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分工明确、认真配合,在最近一段时间内,要把开展无偿献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动员和组织本区域、本单位的适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今年的无偿献血任务重、时间紧,希望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面完成任务。
(二)创新宣传模式
进一步创新无偿献血宣传模式,加大新媒体在献血工作中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镇政府网站、“幸福顾村”微信公众号、社区通、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屏等宣传媒体,多维度、多视角地宣传动员,做到家喻户晓。转变宣传方式,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紧密结合起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的力量,让更多社会公众了解、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
(三)加强部门协同
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献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卫生办要加强血液保障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财政所、教委、社保中心等部门精准施策、精准落实;党群办加大对无偿献血宣传,结合文明单位等评选工作,进一步发挥无偿献血工作在彰显城市文明中的重要作用;公安、卫监、市场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血液专项执法力度,协同做好企事业单位和外来人员无偿献血工作。
(四)强化安全意识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公民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宣传公民无偿献血的意义和有关生理常识,确保血液质量安全和献血者权益。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完善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从源头保障血液安全。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