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绿化市容局:
程永梅代表您在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所提出的“关于河道景观灯安装问题”已收悉,经研究,形成办理意见如下:
一、我局会同区水务局、庙行镇,对代表反应的康宁路桥东侧河道,进行现场踏勘。该段景观灯光设施位于蕴藻浜庙行镇段,由庙行镇蕰藻浜沿岸提升改造时实施建设。受到地铁18号线施工影响,蕰藻浜滨江呼兰西路实施改扩建,沿线清水平台、景观灯光设施暂时拆除。
二、经核实,呼兰西路改建项目由区交建中心负责,待道路改建结束后,由庙行镇会同区重大办对景观灯光实施恢复,预计于2026年4月前完成。
三、该处景观灯光恢复以后,我局将根据《宝山区景观照明规划》,结合蕰藻浜沿线景观实际,加强景观灯光建设和管理,着力提升蕰藻浜沿线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