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宝)征地告〔2025〕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9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69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上海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铁山路停车场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轨道站线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铁山路、南至/,西至江杨北路、北至宝杨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宝山区杨行镇杨东村十三组34152.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95.51平方米、建设用地32062.52平方米、未利用地494.60平方米。
2、宝山区杨行镇杨东村十四组87819.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993.11平方米、建设用地52081.75平方米、未利用地2744.46平方米。
3、宝山区杨行镇杨东村十五组20409.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74.93平方米、建设用地18734.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2381.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263.55平方米、建设用地102878.47平方米、未利用地3239.06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宝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6131117 监督电话:56109705
联系人:杨华栋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83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9月18日